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 保荐机构”)
作为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电力”、“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就乐山电力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华西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
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审阅了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查阅了内部审计
报告、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说明》、会计师《募集资金年
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
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
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713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4
年 9 月向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和
天津渤海信息产业结构调整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三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192.0528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
发行价格 7.55 元,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 1,599,999,986.40 元,扣
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 21,323,590.59 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78,676,395.81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4 年 9 月 29 日存入公司设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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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专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天运[2014]验字第
90030 号《验资报告》。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偿还公司借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81,822.64 万元;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76,045.00 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818,110.79 元(含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银行利
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人民币 818,110.79 元)。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
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按照有关规定,公司同华西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
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履行
相关职责。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专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 2306382629100001933 175,436.88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 512000901018010176816 286,718.9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692139541 113,176.4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 028900052110903 80,807.7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127981332714 161,97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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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741101018260035521 0
合计 818,110.79
注:(1)因对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上述 6 个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资金余额合计 818,110.79 元,均为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
净额。(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 0,但因账户被冻结,暂无法完成账
户注销手续。账户解除冻结后,公司将及时完成账户注销手续。
四、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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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57,867.6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667.0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57,867.6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截至期末累
项目可行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性是否发
目,含部分 诺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入进度(%)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诺投资总额 总额 金额 生重大变
变更(如有) (1) (2) 金额的差 (4)=(2)/(1)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化
(3)=(2)-(1)
偿还公司借款 - 81,822.64 81,822.64 81,822.64 17,667.08 81,822.64 0 100.00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76,045.00 76,045.00 76,045.00 0 76,045.00 0 100.00 2014.11 - - -
合计 157,867.64 157,867.64 157,867.64 17,667.08 157,867.64 0 100.00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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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超募资金。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截止期末,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 818,110.79 元,为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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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年度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六、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年度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
七、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九、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乐山电力 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
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乐山电力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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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程敏敏 杜国文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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