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5 股票简称:民丰特纸 编号:临 2016-009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6 年 3 月 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
分公司的议案》,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在海盐设立分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此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定。本次设立分
支机构事宜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设立分支机构基本情况:
1、拟设立分支机构名称: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海盐分公司
2、分支机构性质: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营业场所:浙江省海盐县沈荡镇工业园区
4、经营范围:纸和纸制品的制造、加工、批发、零售;造纸设备的设计、制
造、安装、维修和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
5、分支机构负责人:沈志荣
上述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基本情况具体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二、设立分支机构目的、存在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目的: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
凡在公司住所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应当向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办理营业执
照。公司在海盐设立分公司,有利于公司降低营运成本,更好的发展业务,开拓市
场。
2、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上述设立分支机构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
三、授权
为保证分公司设立工作的顺利开展,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分公
司设立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及其它有关法律手续等。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