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3 证券简称: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3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29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日期:2015年11月4日
2、变更原因:2015年11月4日,中国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
号》的通知(财会[2015]19号)。根据前述规定,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会计处理,于2015年度开始执行,并作追溯调整。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14年修订或制订的《企业会计
准则》及其补充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新增补充规定。根据相关衔接规定,公
司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采用追溯调整法重述了2014年度财务报表
数据。
5、审批程序
2016年2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受影响的报表项 影响金额
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度
其他应付款 +10,732,190.00
限制性股票重分类列报 长期应付款 +45,277,86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56,010,050.00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相应做出会计政
策的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
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其变更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
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新
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