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3 证券简称: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6-008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2月18日以电
子邮件、书面传真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
知。会议于2016年2月29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应参加表
决7人, 实际参加表决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出席会议人数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叶华俊先生主持。经与会
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2015年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孙优贤、林宪、徐亚明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15年度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详见中国证
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83,325.2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8.97%;利润总额
32,635.3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3.43%。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704.1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8.27%。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5年实现的净利润为
79,111,851.94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的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7,911,185.19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
东分配利润为613,038,069.42元,公司年末资本公积金额为948,014,904.23元。
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比较稳定,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
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同意公司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
司总股本453,181,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
共分配现金股利45,318,14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5年度报告》及《2015年度报告摘要》请详见2016年3月2日刊登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
公司出具了《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
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16〕559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
报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详见中国证监
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出具了《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 2016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续聘其担任公司2016年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年度的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16年公司审计工作业务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计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资金统一管理的议案》
本公司及子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现金结余的时间性差异,且本公
司的融资条件优于子公司,为提高本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利用效率,降低整体融资
成本,同时经各子公司根据其公司章程规定之有权机构批准同意,在本公司及子
公司之间调剂使用流动资金或由本公司向子公司提供短期流动资金周转。
根据业务需求,在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流动资金,同意公司与
控股子公司之间在2015年度不超过2亿元额度内统一使用资金。以满足公司整体
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并授权董事长和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资金。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将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变更,本次经营范围变更
后公司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将不发生重大变化,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
公司原经营范围:光机电一体化产品和相关软件的研究、开发、生产(凭许
可证经营)、安装;销售自产产品及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
销售、技术服务及系统集成;环保工程、机电工程、电子工程、消防设施工程、
市政工程、水利水务工程、节能工程的设计、施工(以上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
禁止限制及许可经营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公司新经营范围:光机电一体化产品和相关软件的研究、开发、生产(凭许
可证经营)、安装;销售自产产品及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
销售、技术服务及系统集成;环保工程、机电工程、电子工程、消防设施工程、
市政工程、水利水务工程、节能工程的设计、施工;从事进出口业务(以上范围
不含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及许可经营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有权机关审批核准为准)
因公司经营范围发生变化及公司营业执照的更新,需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有关规定成立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司。 公司经杭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批
公司经杭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批 准, 由聚光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以整
准, 由聚光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以整 体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 公司在浙江
体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 公司在浙江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取得营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取得注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册号为330100400005508的《企业法人 91330000734500338C。
营业执照》。
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光机电一体 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光机电一体
化产品和相关软件的研究、开发、生产、 化产品和相关软件的研究、开发、生产、
安装;仪器仪表类产品的研究、开发、 安装;仪器仪表类产品的研究、开发、
生产、安装;销售自产产品及相关的技 生产、安装;销售自产产品及相关的技
术咨询和运营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 术咨询和运营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
技术服务、销售及系统集成;环保工程、 技术服务、销售及系统集成;环保工程、
机电工程、电子工程、消防设施工程、 机电工程、电子工程、消防设施工程、
市政工程、水利水务工程、节能工程设 市政工程、水利水务工程、节能工程设
计及施工;自产产品进出口业务(以上 计及施工;从事进出口业务(以上范围
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及许 不含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及许可经
可经营的项目)。(以有权机关审批核 营的项目)。(以有权机关审批核准为
准为准) 准)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2016年2月)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通过并经有权机关审批核准方能生效。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相应做出会计政策的调整,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
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订于2016年3月30日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
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