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16-009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016 年 3 月 1 日,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 收到公司董事长杨君敏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隋君美女士通知:于 2016
年 2 月 29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 本次增持情况:
姓名 增持方式 增持时间 增持均价 增持股数 增持金额
(元/股) (股) (万元)
杨君敏 竞价交易 2016 年 2 月 7.068 1,910,758 1350.5238
29 日
隋君美 竞价交易 2016 年 2 月 7.013 332,100 232.9017
29 日
二、增持前后的持股数量及比例
姓名 本次增持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杨君敏 4,653,910 0.368% 6,564,668 0.5196%
隋君美 0 0 332,100 0.0263%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注:石河子金都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持有公司 16,18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1%。杨君敏先生占石河子金都投资有限合伙出资总额的 90%。
三、增持股份的目的和资金来源
本次增持公司股份是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
票价值的合理判断。
本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为其自筹资金。
四、购买计划及承诺
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8 日发布《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
股份的公告》(编号:2016-005)称:杨君敏先生于 2016 年 1 月 28 日起计划以自
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区间为 500 万
股-2500 万股,增持时间为 12 个月,并承诺:6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
隋君美女士于 2016 年 1 月 28 日起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区间为 100 万股-1000 万股,增持时间为 12 个月,
并承诺:6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
六、 其他事项
1、本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2、公司董事长杨君敏先生、高管隋君美女士承诺:6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增持的
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持续关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
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