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宣工: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01 05: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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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23 证券简称:河北宣工 公告编号:2016-03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站刊登了《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相关措施

的公告》,公司第二大股东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国控公司”)承诺:1、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河北宣工

股票;2、通过专业资产管理机构,采取定向资产管理方式增持河北

宣工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 3000 万元。

2016 年 2 月 29 日,公司收到国控公司关于承诺履行及股份增持

计划完成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人名称:

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

二、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国控公司计划通过专业资产管理机构,采取定向资产管理方式增

持河北宣工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 3000 万元。

三、增持计划实施及完成情况:

2015 年 10 月 29 日至 2016 年 2 月 29 日,国控公司通过河北财达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财达河北宣工增持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增持河北宣工股票 241.0808 万股,增持比例 1.22%,成交金额

3002.5213 万元。

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前,国控公司持有河北宣工 2161.11 万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10.91%,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国控公司持有河北

宣工 2402.1908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13%。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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