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可持续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文件的要求,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
结合自身行业特性和经营运作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
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确保了公
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现有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内部控制组织机
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
行及监督充分有效,为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与运行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内部环境。
3、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规定,评价报告符合公司
内部控制现状;报告期内,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违反《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监事签字:
李 红: 苏 磊: 夏日东: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