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作为有研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原名“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新材”、“公
司”)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规,就有研新材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有研新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279 号)核准,公司向控股股东北京有色金属
研究总院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发行数量 60,349,434 股,每
股 面 值 人 民 币 1.00 元 , 发 行 价 格 9.73 元 人 民 币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587,199,992.82 元,扣除发行费用 15,150,000 元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净额 572,049,992.82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对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3]第 710455
号)。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中的 19,943.90 万元用于有研亿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有研亿金”)“高端金属靶材产业化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
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方案
目前公司用于子公司有研亿金 “高端金属靶材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募集资
金 19,943.90 万元已到有研亿金专用募集资金账户。鉴于该项目处于建设初期,
大量建设资金暂时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保证募投项目
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以下简称
“招商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采用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和协定存款两种方式
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结构性存款的方案
公司计划选择以 1 个月为周期的结构性存款管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经公
司与招商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了解获知,1 月期的结构性存款利率为 1.15%-2.7%
(实际按购买日利率计息)。具体各月存款金额计划如下: 2 月 1.7 亿,3 月 1.6
亿,4 月 1.5 亿,5 月 1.4 亿,6 月 1.3 亿,7 月 1.2 亿,8 月 1.2 亿,9 月 1.1
亿,10 月 1.1 亿,11 月 1 亿。具体执行以保证项目进度资金需求为目的,按闲
置资金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2、协定存款现金管理计划
“招商银行协定存款”具有存款属性,保证本金和收益,使用灵活。作为结
构性存款的有益补充,每日除保留于账户内的业务备付资金 50 万元按活期存款
计息外,其余资金自动按协定存款计息。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资金收益。
四、中信建投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认为:
(1)有研新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计划符合有研新材生产经营的实际需
要,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有研新材内部制度的情
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有研新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资金收益和降低财务支出,提升有研新材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有研新材内部制度的规定。
综上所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有研新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是《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陈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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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云志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