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6 年 2 月 29 日,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
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本
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为 482,000,468.69 元,2015 年度合并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为 231,245,266.32 元,母公司 2015 年度未分配利润为
-389,148,283.72 元,净利润为-25,283,046.74 元。2015 年度公司实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郴州雄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重
大资产重组,因公司正处于发展阶段,现金需求较大,本年度拟不进
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董事会审议《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15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审众环”)在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
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鉴于中审众环的专业能力及良好合作基础,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
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徐泓 魏俊浩 单润泽
2016 年 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