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韬股份: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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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专项审核报告

勤信鉴字【2016】第 1012 号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

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

明”)进行了专项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

的规定编制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专项说明,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

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并保

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

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自筹资金投

入募投项目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

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

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

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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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文件、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

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

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贵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

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询问、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

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

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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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

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143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

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34,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16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

为 447,440,000.00 元 , 扣 除 承 销 费 和 保 荐 费 33,000,000.00 元 后 的 募 集 资 金 为

414,440,0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27 日汇入本公司

募集资金账户。另扣除预付保荐费 2,000,000.00 元和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

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2,654,720.87 元后,本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399,785,279.13 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 34,000,000.00 元,计入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65,785,279.1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于 2014 年 11 月 27 日出具《验资报告》(勤信验字〔2014〕

1044 号)。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2015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次会议和2015年12月24日召开第

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

经营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募集资金有效使用,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建设投资 铺底流动资金

投资额

越南雄韬年产 120 万 KVAH 蓄电池新建项目 10,868.00 10,868.00 8,360.00 2,508.00

合 计 10,868.00 10,868.00 8,360.00 2,5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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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16 年 1 月 15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为

1,681.2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投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占总投资的比例(%)

入金额

越南雄韬年产 120 万 KVAH 蓄电池新建项目 10,868.00 1,681.23 15.47

合 计 10,868.00 1,681.23 15.47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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