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20 股票简称:天宸股份 编号:临2016-011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
海宸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宸乾投资”)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其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4,100 万元与上海市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其他企业、机构和自然人等共同投资设立上海景
嘉创业接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详情请参阅公司于 2012 年 1
月 5 日发布的公告临 2012-001、临 2012-002。
一、对外投资进展
1、上海景嘉创业接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
伙企业”)依法设立后,总认缴资金为人民币 23,050 万元,宸乾投资
出资人民币 4,100 万元,占该合伙企业股权比例为 17.7874%。截止
2014 年底,合伙企业已完成全部投资,并于 2015 年底实现了部分项
目的退出,获得了部分资金回收。
日前,经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各有限合伙人沟通后,决
定将部分收回的资金分配给各有限合伙人。同时,经各合伙人协商后
决定,此次资金分配采取减资的方式进行,共计减资人民币 6,500 万
元,各出资人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减资后各合伙人持有的合伙企业
股权比例不变。
此次减资中,宸乾投资的减资额为人民币 1,156.1822 万元(即
6500 万元×17.7874% =1156.1822 万元)。
合伙企业实施此次减资后,总出资额变更为人民币 16,550 万元
(即 23050 万元-6500 万元 =16550 万元),宸乾投资的出资额变更为
人民币 2,943.8178 万元(即 4100 万元-1156.1822 万元 =2943.8178
万元),占合伙企业股权比例仍为 17.7874%。
2、根据此次减资方案,原签署的《上海景嘉创业接力创业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中有关“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
缴付期限”的条款也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合伙协议》之其他条款不
变。
二、对外投资进展的影响
本次减资完成后,不影响公司损益,宸乾投资持有合伙企业的股
权比例不变,公司将减少相应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