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斯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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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94 证券简称:华斯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7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6

年2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的方式举行。公司监事白少平女士召集本次

会议,本次会议于2016年2月2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监事

发出会议通知,应当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的监事3人,会议由白少平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在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客观、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认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

集资金,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无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

形;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

实、客观、完整、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

不存在发生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规范运作指引》

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

完整、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及运作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订<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

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补充审议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审议,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贺国英先生的借款事项。本次关

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的利益;董事会会议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客观、独立的意见。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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