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电股份: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3-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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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核查报告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杭

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电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就公司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88 号文核准,杭电股份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53,35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1.65 元/

股。公司本次募集资金 621,527,500.00 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36,350,000.00

元,并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

外部费用 12,332,350.00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72,845,150.00 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

《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27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年度使用金额情况为:

明细 金额(万元)

2015 年 2 月 13 日募集资金净额 57,284.52

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8,078.91

减:2015 年度使用 30,537.69

加:2015 年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66.66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734.58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于 2015 年 3 月置换出了先期投入的垫付资金

8,078.91 万元。本次置换已经公司 2015 年 3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天健

审〔2015〕777 号《关于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鉴证报告》。

2015 年 3 月 1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37,345,813.75 元(包括累计收

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

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

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

机构于 2015 年 2 月 17 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阳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

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

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 账户名称 账号 期末金额(元) 账户性

专户开户行 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杭州电缆股

405248886185 262,054.53

公司浙江省分行 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杭州电缆股

350668286876 15,020,680.60

公司浙江省分行 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杭州电缆股 12020211299200

有限公司浙江省分 16,146,546.57

份有限公司 05645

行营业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杭州电缆股 33001617227053

5,916,532.05

有限公司富阳支行 份有限公司 021408

合 计 37,345,813.7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 年修订)》、《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

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 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7,284.5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8,616.5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8,616.5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 项目可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是否已变 投入金额与承诺 末投入 项目达到 是否达 行性是

序 承诺投资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 承诺投入 本年度 累计投入金 本年度实

更项目(含 投入金额的差额 进度(%) 预定可使用 到预计 否发生

号 项目 诺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金额 投入金额 额 现的效益

部分变更) (3)=(2)-(1) (4)= 状态日期 效益 重大变

(1) (2)

[注 2] (2)/(1) 化

1 城市轨道交通用特 2,484.40

否 20,020.00 20,020.00 20,020.00 10,531.41 10,531.41 -9,488.59 52.60 2016 年 6 月 否 否

种电缆建设项目 [注 1]

2 风力发电用特种电 349.16

否 9,750.00 9,750.00 9,750.00 3,158.66 3,158.66 -6,591.34 32.40 2016 年 6 月 否 否

缆建设项目 [注 1]

3 电线电缆高新技术

否 2,588.00 2,588.00 2,588.00 -2,588.00 2016 年 12 月 否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 补充 2.5 亿元流动

否 25,000.00 25,000.00 25,000.00 24,926.52 24,926.52 -73.48

资金项目

合 计 - 57,358.00 57,358.00 57,358.00 38,616.59 38,616.59 -18,741.41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开工建设城市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及风力发电用特种电缆建设项

目,截至 2015 年 2 月 28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8,078.91 万元。经公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8,078.91 万元。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鉴证报告》(天健审〔2015〕777 号)。

2015 年 3 月 16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基于现有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

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

的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根据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公

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50,000,000.00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等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如因募集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以上安排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2015 年 3 月 16 日,本公司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其对本次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50,000,000.00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城市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及风力发电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拟于 2016 年 6 月投资完毕,达到整体完工的预定可使用状态,但该等项目均为建设和调试投产陆

续进行,已投资金额占项目承诺投资总额的比例较低,尚未能完成整体项目建设,无法达到项目整体规划产能,未能产生足够效益。

[注 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原因如下:(1) 序号 1、2 项目差异,系相关项目的建设和调试投产陆续进行,项目整体尚处于建设期,剩余募集资金将根

据募投项目建设计划持续投入;(2) 序号 3 项目差异,系相关项目尚未投资建设,剩余募集资金将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计划持续投入;(3)序号 4 项目差异,系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

额小于计划的募集资金投资额,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缺口由本公司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公司在补充永久流动资金时扣减该募集资金缺口

73.48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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