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海利 工股份有限公司
zO15年 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 《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 ,以 及 《公 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
事规则》的要求 ,本 着对公 司全体股东和董事会负责的精神 ,勤 勉
尽责,积 极开展工作 ,认 真履行 了职责,现 对 ⒛15年 度的履职情况
总结汇报如下 :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由 3名 董事组成 ,主 任委员由舒
强兴担任 。⒛15年 12月 25日 ,公 司进行 了换届选举 , 经公 司第
八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组成
如下:主 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舒强兴担任 ,委 员 :
独立董事尹笃林 、董事刘正安。
二、审计委员会 zO15年 度会议召开情况
⒛15年 3月 12日 ,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了关于 ⒛ 14年 度
1、
审计工作第二次会议 ,审 议通过 了 《关于审阅公 司 ⒛14年 度财务合
并会计报表及初步审计意见的书面意见》和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
“ ”
殊普通合伙 )(以 下简称 瑞华 )初 步审计的 《⒛ 14年 度公 司财务
会计报表》。
3、 ⒛15年 4月 9日 ,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了关于 ⒛14年 度
审计工作第三次会议 ,审 议通过 了 《关于审阅公 司 ⒛14年 度审计报
告的书面意见》、《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 司审计工作的总
结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 ⒛14年 度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
酬的议案 、《关于预计 ⒛15年 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阅
⒛15年 度预计 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的书面意见》、《2014年 度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 2015年 度 主要工作 内容情况
(一 )监 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 内,审 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
“ ”
了评估 ,认 为 瑞华 在担任公 司 ⒛ 15年 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工作
期间,公 正、客观 ,勤 勉尽责 ,独 立性 强 ,专 业水 准和人员素质较
高 ,按 计划完成 了对公 司的各项审计任务 。出具的审计报告公正客
观 ,真 实准确地反映 了公 司报告期 内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 。
“ ”
报告期 内,审 计委员会与 瑞华 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 、审
计方 法及审计 中发现的重要事项等进行 了充分的、持续的讨论与沟
通 ,要 求审计 中,特 别关注资产处置是否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 》 的
规定 ,内 部控制是否有效 ,关 联交易是否公 允 ,有 无关联方 资金 占
“ ”
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督 促 瑞华 在约定的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
经审核 ,公 司实际支付 “瑞华”⒛ 15年 度财务审计费用 44万 元 ,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5万 元 ,与 公 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
(二 )指 导 内部审计 工作
报告期 内,我 们认真审阅、讨论 了公 司审计部 ⒛ 15年 的工作总
结和 ⒛ 16年 的工作计划 ,并 认 可该计划的可行性 ,同 时督促公 司审
计部严格按审计计划执行 ,并 对 内部审计中出现的问题提 出了指导
性意见 。经 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我 们未发 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
重大 问题的情况 。
(三 )定 期审阅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 内,我 们认真审阅 公 司的财务报告 ,并 认为公 司财务
报告是真实的 、完整和准确的,不 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 重大错 报情
况 ,没 有发现公 司重大会计差错调整 、重大会 计政策及估计变更 ,
外部审计机构 出具 了标准的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
(四 )评 估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 司按照 《公 司法》、《证券 法》 等法律 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 、上
海 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 ,建 立 了较为完善的公 司治理结构和
治理制度 。报告期 内,公 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 、法规 、规章 、公 司
章程及 内部管理制度 ,股 东大会 、董事会 、监事会 、经 营层规范运
作 ,切 实保障 了公 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 为公 司的内部
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 中国证监会发布 的有关上市公 司治理规范的
“ ”
要求。 瑞华 对公 司 ⒛ 15年 12月 31日 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进行 了审计并发表 审计意见 ,认 为公 司于 ⒛ 15年 12月 31日 按
照 《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 了有
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五 )协 调管理层 、 内部审计部 门及相关部 门与外部审计机构
的沟通
报告期 内,为 更好 的使管理层 、 内部审计部 门及相关部 门与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 ,我 们在听取 了双方的诉求意见后 ,
积极进行 了相 关协调 工作 ,以 求达到用最 短的时间完成审计任务 ,
履行 了协助公 司审计工作顺利完成的各项职责。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 内,我 们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 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 引》和公 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的要
求 ,恪 尽职守 、尽职尽责的履行 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我们将在 以
后的工作 中,严 格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工作 ,更 加尽职
尽责的履行各项 职责 ,不 断推进公 司治理的完善与优化 。
特此报告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
舒强兴 尹笃林 刘 正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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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年 2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