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6-0020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16 年 2 月 27 日下午 16:30 在公司九楼会议室以
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1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和传真
等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三人,实际参加监事三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江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
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1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的资信状况、执业经验及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的熟悉程度,同意
变更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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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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