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我们作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忠
实勤勉、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这些事项均属正常
经营过程中形成的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
金的情况。
2015 年度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 1750 万元,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
3750 万元,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事项。
二、关于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向董事会提交了《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
制评价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报告涵盖了公司运营的各个层面
和各个环节,形成了较为规范的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均符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体现了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公司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客观、公允。公司需继续应对法律法规的变化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和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切实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全
面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三、关于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议案的事项
公司最近三年净利润及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
现金分红金额
分红年度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年度可分配利润
(含税)
利润 净利润的比率
2015 年 0.00 20,921,468.64 0.00% 389,736,880.18
2014 年 0.00 -218,730,743.24 0.00% 352,576,021.45
1
2013 年 0.00 2,421,979.32 0.00% 458,439,777.90
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但近三年,母公司净利润合计为
-3,429.7772 万元,合并净利润合计为-19,538.7952 万元,而且近三年,母公司经
营性净现金流为-18,604.1193 万元,合并经营性净现金流为-1,288.1229 万元。此
外,公司正值业务调整,加大产业投入的关键时期,加之产业园建设及拟建工程
项目的资金需求,为了保证减少公司在建的产业园建设和拟建项目的融资成本,
保障公司现金流充裕,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2015 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
配,也不进行资产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用于项目建设和补充流动资
金。
我们认为:考虑到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
我们同意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并同意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实施。
四、关于 2015 年资产核销的事项
本次核销的资产总额为38,118,718.01元,其中已计提的各项资产损失的金
额为19,616,678.27元。本次各项资产损失的核销将减少本年度公司利润
18,502,039.74元。
本次核销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资产核销不涉及公
司关联方,同意本次公司资产核销事项。
五、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 2015 年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
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圆满地完成了 2015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根据有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同意公司
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
内控审计机构。同意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杨汉明 邹光明 曹 亮
二○一六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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