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审计说明
2015 年度
关于对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0402 号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
司”)201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以下简称“汇总表”)。该汇总表已由贵公司管理层按照监管机构的
有关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一、管理层对汇总表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其
他相关规定编制汇总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
要的内部控制,以使汇总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
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汇总表金额和披露的审
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
或错误导致的汇总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
会计师考虑与汇总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
的合理性,以及评价汇总表的总体列报。
专项审计说明 第 1 页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审
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专项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 201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
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四、编制基础和本专项审计说明使用者、使用目的的限制
我们提醒汇总表使用者关注,汇总表是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为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的要求而编制的。因此,
汇总表可能不适于其他用途。本专项审计说明仅供海南海德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段
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志红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志鹏
中国上海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专项审计说明 第 2 页
附表 1:
上市公司 201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2015 年度占用
占用方与上市公 上市公司核算 2015 年年初占 2015 年度占用资 2015 年度偿还累 2015 年年末占 占用形成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资金占用方名称 累计发生金额 占用性质
司的关联关系 的会计科目 用资金余额 金的利息(如有) 计发生金额 用资金余额 原因
(不含利息)
现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小计 - - -
前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小计 - - -
总计 - - - -
资金往来方名称 往 来 方 与 上 市 公 上市公司核算 2015 年年初往 2015 年 度 往 来 2015 年度往来资 2015 年度偿还累 2015 年年末往 往 来 形 成 往来性质
司的关联关系 的会计科目 来资金余额 累 计 发 生 金 额 金的利息 计发生金额 来资金余额 原因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不含利息)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关联自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
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企业
总计 -
企业法定代表人:郭怀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新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巫小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