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
关联方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对相关情况做出专项说明并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及当
期对外担保金额为 0 元。
2.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也没有为非法人单位、个人提供
担保。
(二)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独立董事:
唐光兴 朱新蓉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