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6-014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安集团”)、
实际控制人王久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怡心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
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持股情况概述
截止本公告日,控股股东荣安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152593.9995 万股,占本
公司总股本的 47.93%;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久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19500 万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6.12%;王怡心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75000 万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的 23.56%。
二、控股股东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
荣安集团、王久芳先生、王怡心先生分别于 2008 年 8 月 18 日、2015 年 2
月 11 日、2015 年 6 月 1 日承诺:认购甬成功(本公司重组前证券简称)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及重大资产重组完成之日(以公司股票恢复
上市之日 2009 年 9 月 11 日为起始日)起五年内不得转让,上述锁定期届满后的
五年内(2014 年 9 月 11 日—2019 年 9 月 10 日),如果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易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 15 元,甬成功因分红、配股、转增等原因导致股
份或权益发生变化时,减持价格将按相应比例进行调整。
荣安集团、王久芳先生、王怡心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有违反上述承
诺的行为。
三、减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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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减持股东名称:荣安集团、王久芳、王怡心
2、减持原因:荣安集团业务发展需要
3、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
4、减持数量:预计合并减持数量累计占本公司总股本 5%-30%
5、减持价格:荣安集团、王久芳、王怡心将遵守承诺,在五年锁定期届满
后的五年内(2014 年 9 月 11 日—2019 年 9 月 10 日),如果通过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 15 元,荣安地产因分红、配股、转增等原因
导致股份或权益发生变化时,减持价格将按相应比例进行调整。
6、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四、其他事项
1、荣安集团、王久芳先生、王怡心先生共持有本公司 77.61%股份,如本次
减持计划实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所持本公司股份
不低于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47.61%,仍保持对公司的相对控股。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尚具有不确定性,荣安集团、王久芳先生及王怡心
先生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五、备查文件
荣安集团、王久芳、王怡心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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