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9 证券简称:精华制药 公告编号:2016-019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6年2月23日召开
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80,196,554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
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
按每10股派1.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
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
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
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80,196,554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420,294,831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3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3月8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3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6年3月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
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
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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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3月8日通过
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01 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8*****355 南通综艺投资有限公司
3 00*****708 昝圣达
4 01*****066 朱春林
5 01*****060 周云中
6 01*****416 徐跃
7 00*****383 吉正坤
8 01*****113 杨小军
9 01*****661 宋皞
10 00*****402 曹燕红
11 01*****308 蔡炳洋
12 01*****054 张建华
13 01*****932 蔡鹏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年2月29日至登记日:2016年3月7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
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6年3月8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资本公积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转增股本数量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81,446,669 29.07 40,723,335 122,170,004 29.07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67,544,394 24.11 33,772,197 101,316,591 24.11
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 12,652,160 4.52 6,326,080 18,978,240 4.52
高管锁定股 1,250,115 0.45 625,058 1,875,173 0.45
二、无限售流通股 198,749,885 70.93 99,374,943 298,124,828 70.93
三、总股本 280,196,554 100.00 140,098,277 420,294,831 100.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420,294,831股摊薄计算,2015年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0.1989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南通市港闸经济开发区兴泰路 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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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王剑锋
电话: 0513-85609123
传真: 0513-85609115
特此公告。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