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4 证券简称:乐视网 公告编号:2016-018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于 2016 年 2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2 月 25 日以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际
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孟先生主持,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延长的议案》
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次行权因满足各项行权条件,公司已于 2015 年
11 月 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3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权激励
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并且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
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15),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
个行权期可行权时间为 2015 年 4 月 15 日-2016 年 4 月 14 日,但因受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停牌等事项的影响,使得首期股权激励第三次行权将可能无法在原定可行
权期内进行。为了保障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顺利进行、维护被激励人员的权益、促
进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公司决定将首期股权激励第三个行权期时间延长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首期股权激励第三个行权期延长不影响第四个行权期的正常安排,第三次行
权完毕后,第四次行权方可进行,并且本次变动不对公司其他股权激励计划造成
影响,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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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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