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5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2 月 29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2 月 28 日-2016 年 2 月 2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2 月 29 日上午 0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2 月 28 日 15:00 至
2016 年 2 月 29 日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佛山市顺德区高新区(容桂)科苑一路 6 号);
5、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鹏志先生。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12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 105,723,3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08%。
1、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89,709,0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07%;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6,014,3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1%;
3、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 3,228,0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2%。
4、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
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等表
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 105,723,3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105,723,3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105,723,3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105,723,3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 16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5 股并派送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
表决结果:赞成 105,723,3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 3,228,0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0%。
6、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105,723,3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 3,228,0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 2016
年度审计工作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赞成105,723,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3,228,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
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 23.3
亿元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05,723,3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9、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公司向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8.5 亿元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05,723,3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 3,228,0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建设工程塑料及风叶研发中心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05,723,3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 3,228,0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方啸中、李霞
3、结论性意见: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