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贾生华)
本人作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在 2015 年度工作中,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
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 201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的情况作如下述职报告:
一、参加会议情况
本着为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关注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和法人治理结构,本人按时参加了
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积极征询和听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意
见,为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2015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 是否连续两次未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10 2 8 0 0 否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1
在充分讨论和审议完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根据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对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 201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2014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安排的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
2、根据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关于做好上
市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和《公司章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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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审议的《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外担保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事项,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
干问题的通知》、《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2014 年修订)》,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公司 2015 年上半年度关联方
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201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
三、在 2014 年年度审计中所做的工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2 号,本人与公司 2014 年度年审机构天
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 2014 年度报告审计事项进行了有效沟通。在
公司 2014 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 2014 年财务状况的全面汇报,并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在年审注
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协商确定公司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并对公司
2014 年审计工作做了部署安排,确定了审计总体计划以及风险判断、风险舞弊的测试和
评价等各方面。同时,还督促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开展工作,确保在预定时
间内顺利完成审计工作。
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本人就公司 2014 年
度财务审计报表再次进行了沟通。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审计报表,同意
以此报表为基础制作 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人员能遵守
职业道德规范,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审计法规、准则执业,按
时完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工作。
四、任职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要求,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2015
年 4 月 24 日,战略委员会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战略委员会 2014 年
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2015 年 7 月 29 日,战略委员会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会议,会议
就房地产走势以及公司的战略发展和转型问题进行了讨论。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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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的要求,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与协调工作。包括通过现场、邮件和电话方
式了解公司报告期内的基本经营情况;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出具了相关的书面审阅
意见;与会计师事务所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开展
审计工作,确保在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审计工作;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上年度公司审计
工作进行总结等。
五、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方面
2015 年度,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深入了解公司业务发展、财
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情况下,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
独立董事的表决权。对于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其他议案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
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日常工作情况
在日常工作中,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会议;2015 年 7 月,本人与
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对公司部分项目进行现场调研考察,了解项目具体运作情况;针对董
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认真审查公司提供的资料,并及时向公司董事和管理层进行询问。
另外,本人通过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
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了保护公司和中小股
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独立董事:贾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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