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6-008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2 月 15 日以书面
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16 年 2
月 26 日在公司十五楼会议室(宁波市灵桥路 513 号)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共 9 名,
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其中,董事刘丽云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成立。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一致审议通过《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一致审议通过《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一致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一致审议通过《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一致审议通过《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一致审议通过《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一致审议通过《2015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安排的议案》:
根据房地产行业的总体薪酬水平及公司 2015 年度的经营成果,并根据公司薪酬
管理制度,2015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安排及表决结果如下(董事王丛玮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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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胡约翰先生、董事俞康麒先生、董事蓝冬海先生对其本人的薪酬安排回避表决):
税前年度报
姓 名 职 务 同意 反对 弃权
酬(万元)
王丛玮 董事、总经理 31.06 8 0 0
胡约翰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70.45 8 0 0
俞康麒 董事、副总经理 63.72 8 0 0
蓝冬海 董事、副总经理 70.45 8 0 0
宋长虹 财务总监 63.72 9 0 0
钟卫民 营销总监 79.80 9 0 0
八、一致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
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一致审议通过《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致审议通过《2016 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16 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一致审议通过《2015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15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第二、四、五、六、八项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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