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泰神:独立董事龚兆龙先生2015年度述职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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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龚兆龙先生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自 2015 年 09 月 14 日起担任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在 2015 年度工作中,

定期和不定期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及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积极出

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材料,提出合理建议,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工作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

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

关要求,现将 201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1、自 2015 年 09 月 14 日至 2015 年末,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

合法有效。

2、出席董事会情况

自 2015 年 09 月 14 日至 2015 年末,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

议,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也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

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

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出席会议

龚兆龙 4 4 0 0 否

3、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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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1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没有未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自

2015 年 09 月 14 日至 2015 年末, 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1、2015 年 09 月 1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发表了《关于聘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独立意见》《关于与昭衍(苏州)新药研究中心有限

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

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2015 年 11 月 30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向暂缓授予

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关于补选赵家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2015 年 12 月 18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变更募集资

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独立意见》《关于继续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择机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安排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

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在 2015 年 09 月 14 日至 2015 年末主要履行以下职

责: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2015 年 09 月 14 日至 2015 年末,本人主

持召开了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2 次,会议就向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权、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等事项进行

了沟通、讨论,发表了相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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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2015 年 09 月 14 日至 2015 年末,本人主持召开

了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2 次。会议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与

提拔、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补选赵家良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等事

项进行了调查、研究,发表了相关审查意见。

3、战略委员会委员工作情况。自 2015 年 09 月 14 日至 2015 年末,公司召

开了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1 次,会议就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

行了研究与讨论。

4、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5 年 09 月 14 日至 2015 年末,公司召开了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亲

自出席 1 次,会议讨论并审核了公司以下事项:

2015 年 10 月,审计委员会与内审部沟通,听取了内审部 2015 年三季度工

作总结、四季度工作计划及下年度工作计划并提出指导意见;

除以会议形式主持、参与审计委员会工作外,也就相关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

审计工作进行了相应指导,并听取了其工作计划、审计程序的汇报。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务。入职后,本人对公司进行了

现场考察,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的发展战略、

组织架构、生产经营、财务审计、内控建设、员工队伍等基本情况。通过电话和

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

网站、证券市场及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

的影响,力求对公司的了解与认识和公司在市场经济大潮中的脉动同步。及时获

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

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

落实情况。利用财务专业知识和多年积累的管理经验,独立、客观、审慎地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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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核查有关问题并行使表决权,特别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进度,最大限

度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积极参加培训,认真学习与上市公司相

关的法律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

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敏锐意识。

3、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在 2015 年度任职期间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

六、公司存在问题及建议

2016 年公司在新的起点上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公司应在以下三个方面

采取更为有力的举措:

1. 充分利用好募集资金与超募资金,做好新项目论证工作;把握新品开发

节奏,确保公司持续发展。

2. 逐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切实做好内部控制工作。

3. 公司的管理流程还要进一步优化。

七、其他工作

2015 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故 2015 年度本人

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

咨询机构等情况。

八、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 电子邮箱

龚兆龙 gongzl@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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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

持。2016 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完毕,谢谢!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龚兆龙

2016 年 02 月 29 日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述职独立董事: 龚兆龙

2016 年 0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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