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2 证券简称:福晶科技 公告编号:2016-003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6 日在指
定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 2015-009),
公司向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莆田中院”)提起诉讼,诉讼请
求:(1)判令解散福建省万邦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
费用。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4 月 10 日和 2015 年 8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诉讼进展
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10 和 2015-034)。
公司于2016年2月29日收到莆田中院关于该案件的《民事判决书》【(2015)
莆民初字第279号】,判决如下:(1)驳回原告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诉
讼请求,(2)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0元,由原告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负担。
公司已于2014年第三季度末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按账面价值5,806.27万元
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上述判决结果对公司2015年度及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业绩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
程序提起上诉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