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16-003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5 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
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
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
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经过对公司资产进行仔细核查和认真分析,决定
对岳阳长岭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岭凯美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0,563,134.47 元,占公司 2015 年度业绩快报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
的 46.53%。本次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由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未经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二、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2010 年 12 月 17 日,公司与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岭
分公司”)签署《原料气供应协议》、《可燃气、氢气回收协议》、《原料气、可燃气、
氢气价格补充协议》;2012 年 9 月,公司与长岭分公司签署《可燃气、氢气回收补充
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为:长岭分公司将制氢装置尾气作为原料气供应给长岭凯美特
使用,协议约定原料气结算包干价格为 500 万元/年(不含税);长岭凯美特将原料气
通过变压、吸附、分离、提纯等生产方式,形成氢气和可燃气产品又销售给长岭分公
司,销售价格:氢气为 12000 元/吨(含税)、可燃气为 2900 元/吨(含税)。
长岭凯美特 2012 年 11 月投产,2012 年 11-12 月采购长岭分公司原料气,提纯
生产氢气与可燃气销售给长岭分公司,双方已按上述协议所规定的价格进行了结算。
2013 年 6 月,长岭分公司管理层对上述协议提出异议,认为上述协议中长岭凯美特销
售的可燃气按 2900 元/吨(含税)价格偏高,期间双方生产(原料废气供应、返回产品
气)正常有序进行,公司与长岭分公司就上述协议产品结算价格一直在进行持续协商。
为了维护双方关系与利益,根据友好协商、共同获益原则,公司一直积极与中石
化长岭分公司及中石化集团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商相关事宜,目前已将 2013 年结
算中争议、分歧事项解决,后续合作互供气体协议双方对相关细节内容还在做最终的
商谈。公司根据双方现有达成的意向及谨慎性原则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减值测算并
计提固定资产减值 20,563,134.47 元。该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长岭凯美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0,563,134.47 元,占公司 2015 年度业
绩快报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权益的 2.39%,占业绩快报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绝对值的 46.53%。本次计提的减值准备是由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具体财务数据将
在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2016 年 2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2016 年 2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案。
2016 年 2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案。
五、审计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意见
1、审计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计提减值准备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对相关资
产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是合理的,该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监事会
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5 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认为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
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
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
成果。
3、独立董事关于 201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发表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公司计提减值准备事项进行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
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合理规
避财务风险,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不涉及利润操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提示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权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尚未经年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最终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报数
据为准。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