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16-014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5 年度及前期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
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鉴于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前的预付账款绝
大多数为在建项目预付的工程款和设备,该部分款项在年度收到施工方或设备供
应商发票时转作在建工程,故一直未计提坏账准备。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为了
更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并遵循谨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对预付账款按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
2、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为 2015 年 1 月 1 日。
3、变更履行的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对具体会计政策变更前后内容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未对预付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预付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会计政策如下:
计提范围 对于期末所有预付账款
计提依据 对预付账款进行单项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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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
计提方法
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对当期和列报前期
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对 2015 年 1 月 1 日/2015 年度相关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金额
项目名称 影响金额(增加+/减少—)
预付账款 0.00
资产减值损失 0.00
净利润 0.00
未分配利润 0.00
公司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5 年度及前期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产
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会计政策变更情况专项说明》,
认为,公司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
上网公告附件:
1.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情况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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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
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上述备查文件查阅途径为:公司证券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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