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光科技: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2-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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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要求,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

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光科技”、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对公司2015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5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667.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07

元,共计募集资金29,592.69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120.00万元后的募集

资金为27,472.6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29日汇

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

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053.69万元

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6,419.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

208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968.63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

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9.71万元;2015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3,318.08

万元,2015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64.07万元;累

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3,286.71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

的净额为193.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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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326.0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

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

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电

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

《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

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29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和10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

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19270501040081432 26,806.84 募集专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已到期未解付的定期存款

19270501040081432-2 5,162,500.00

限公司乐清市支行

19270501040081432-3 5,162,500.00 已到期未解付的定期存款

333037310018010038977 193,861.90 募集专户[注]

333037311608510000839-00300712 5,162,500.00 已到期未解付的定期存款

333037311608510000839-00300713 3,097,500.00 已到期未解付的定期存款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333037311608510000839-00300714 3,097,500.00 已到期未解付的定期存款

司温州分行 333037311608510000839-00300715 3,097,500.00 已到期未解付的定期存款

333037311608510000839-00300720 2,065,000.00 已到期未解付的定期存款

333037311608510000839-00300721 2,065,000.00 已到期未解付的定期存款

333037311608510000839-00300722 2,065,000.00 已到期未解付的定期存款

4

333037311608510000839-00300723 2,065,000.00 已到期未解付的定期存款

合 计 33,260,668.74

[注]: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账户实际余额为 5,193,861.90 元,与募集资金余额

差异 500.00 万元,系公司出纳操作失误,将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柳市支行账户自有资金 500.00

万元误转入了该募集专户,公司已于 2016 年 1 月 4 日从该募集专户转出至公司的非募集账

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异常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

电光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

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电光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电光科技募

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查阅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支付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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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15年度,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放和使用,对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履行了必要、合理的程序,募集资金具

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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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 年度

编制单位: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6,419.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318.0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9,2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9,2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286.7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4.82%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本年度 是否达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性是否发

更项目(含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实现的效 到预计

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生重大变

部分变更) (1) (2) (3)=(2)/(1) 益 效益

承诺投资项目

1. 矿用可移动式救

生舱和煤矿井下安全 14,258.00 1,106.52

是 14,258.00 1,848.59 7,164.29 50.25 2014 年 12 月 否 是[注 2]

避险系列产品及配套 [注 1] [注 2]

条件建设项目

2.矿用智能化高低压

12,161.00 1,069.16

防爆开关系列产品及 是 12,161.00 2,269.49 6,922.42 56.92 2014 年 12 月 否 是[注 3]

[注 1] [注 3]

配套条件建设项目

3.收购达得利电力设

是 5,000.00 5,000.00 5,000.00 100.00 2015 年 7 月 31 日 1,036.68 否

备有限公司 80%股权

4.收购泰亿达电气有

是 4,200.00 4,200.00 4,200.00 100.00 2015 年 8 月 13 日 16.84 否

限公司 80%股权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6,419.00 13,318.08 23,286.71

合 计 26,419.00 13,318.08 23,28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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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注 2] 、[注 3]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根据 2014 年 10 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二届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94,912,986.09 元,可置换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94,912,986.09 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94,912,986.09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

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

审〔2014〕5798 号)。

根据 2015 年 4 月 28 日公司董事会二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9,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15 年 5 月 4 日,中国农业银行乐清市支行、交通银行温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州分行募集资金账户分别转出 55,000,000.00 和 35,000,000.00 元,用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5 年 7

月 13 日,公司向上述两个募集资金账户分别转账 55,000,000.00 和 35,000,000.00 元,全额返还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截止到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 1]:根据 2015 年 7 月 29 日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收购达得利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80%股权以及通过子公司电光防爆电气(宿州)有限公司收购泰亿达有限公司 80%股权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截至 2015 年 7 月 13 日,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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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13,442.48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原募投项目中拟新建的办公楼暂时搁置,原募投

项目需继续投入 3,000.00 万元左右,此次拟用 9,200.00 万收购达得利及泰亿达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将仍旧能满足原募投项目的需要。

[注 2]:由于 2015 年煤炭行业景气度下降,矿用可移动式救生舱和煤矿井下安全避险系列产品生产规模较小(2015 年销售井下避难硐室 10 套,

销售矿用可移动式救生舱 3 台),该募集项目的固定资产实际主要用于生产矿用智能化高低压防爆开关系列产品,因此该项目实现的效益系利用该募

集项目固定资产生产矿用智能化高低压防爆开关系列产品实现的效益。该项目未实现年新增矿用可移动式救生舱等系列新产品 500 台/套和达产后正

常生产年份新增利润总额 6,797 万元的预期目标。

[注 3]:矿用智能化高低压防爆开关系列产品及配套条件建设项目新建厂房已于 2014 年 12 月达到可使用状态,公司原厂房的矿用智能化高低压

防爆开关系列产品的生产线于 2015 年 3 月整体搬入募集资金项目的新建厂房,该项目实现的效益系整体矿用智能化高低压防爆开关系列产品 2015

年 4—12 月实现的效益。由于 2015 年煤炭行业景气度下降,矿用智能化高低压防爆开关系列产品生产规模并未扩大,未实现年新增 17,500 台/套矿

用智能化组合开关、矿用智能化软起动器、智能高低压防爆开关等系列产品和达产后正常生产年份新增利润总额 6,155 万元的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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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5 年度

编制单位: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实际 截至期末 是否达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的

变更后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到预计 可行性是否发

原承诺项目 实际投入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效益[注]

(1) (2) (3)=(2)/(1) 效益 生重大变化

收购达得利电力设备有

附件 1[注 1] 5,000.00 5,000.00 5,000.00 100.00 2015 年 7 月 31 日 1,036.68 否

限公司 80%股权

收购泰亿达电气有限公

附件 1[注 1] 4,200.00 4,200.00 4,200.00 100.00 2015 年 8 月 13 日 16.84 否

司 80%股权

合 计 9,200.00 9,200.00 9,200.00 1,053.52

根据 2015 年 7 月 29 日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收购达

得利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80%股权以及通过子公司电光防爆电气(宿州)有限公司收购泰亿达有限公司 80%股权的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同意使用 2014 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5,000.00 万元收购达得利电力设备有限公

司 80%股权;同意使用 4,200.00 万元增加全资子公司电光防爆电气(宿州)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以用于收购泰亿

达电气有限公司 80%股权。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金额系达得利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和泰亿达电气有限公司 2015 年 8 月至 2015 年 12 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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