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光科技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1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了《关于 2016 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石碎标先生、石向
才先生、施隆先生、石晓霞女士据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回避表决。该议
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根据目前公司业务规模和融资
需求,预计 2016 年度电光科技有限公司、石碎标、金月芬、王晓、蔡佳佳个人
免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信用担保,信用担保额度为人民币不超过 50000
万元。
该议案已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公司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须获得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一、 预计 2016 年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2016 年预计 2015 年预计 2015 年实际
金额 金额 发生金额
为公司向银行申 电 光 科 技 有 限 不超过 不超过 22250 万元
请授信提供担保 公司、石碎标、
50000 万元 58000 万元
金月芬、王晓、
蔡佳佳
2016 年年初至披露日与电光科技有限公司、石碎标、金月芬、王晓、蔡佳佳累
计已发生的关联担保金额为 0 元。
电光科技
二、关联方介绍与关联关系
1、电光科技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地址:乐清市柳市镇兆丰路 49 号
法定代表人:石碎标
注册资本:人民币 12,000 万元
经营范围:计算机配件、塑料件研发、制造、加工、销售;金属材料批发、
零售;对矿业投资;对旅游业投资、对房地产投资;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电光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共持有公司 75,000,000 股,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
例为 51.14%,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该公司资产、业绩优良,具备履约能力。
2、石碎标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金月芬女士是其妻子,符合《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5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石碎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7,000,000 股,占发行人股
份总数的比例为 4.77%,持有电光科技有限公司 24.5%股份,石碎标先生和金月
芬女士对上述关联交易有足够的履约能力为公司提供信用担保。
3、王晓、蔡佳佳为泰亿达电气有限公司股东,是实际控制人亲属,王晓先
生和蔡佳佳女士持有泰亿达电气 20%股份有足够的履约能力为公司提供信用担
保。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由电光科技有限公司、石碎标先生、金月芬女士为公司提供担保,
控股子公司泰亿达由王晓先生和蔡佳佳女士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本公司及子公
司正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发展,没有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2、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
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独立意见
电光科技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过了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查,所有独立董事均同意上述
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经过认真地审阅及审慎地调查,独立董事对本次
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上述交易的关联董事就上述议案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了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
法定程序。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有利于公司发展,对公司发展
有积极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损害关
联股东的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电光科技有限公司、石碎标、金月芬、王晓和蔡
佳佳 2016 年度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授信、借款提供担保,该关联交易已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关联董事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非关联董事投赞成票。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
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
利益,保荐机构对该关联交易无异议。该关联交易所涉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备查文件
1、《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书》;
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
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电光科技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