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的
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塑控股”、“公司”、“上市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14年1月14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16号--解除限
售》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原限售股份持有人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作出的承诺情
况,公司部分限售股份自2016年1月14日起可上市流通。国盛证券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国盛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华塑控股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对
华塑控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被保荐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一)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基本情况
1、股改方案
麦田投资向上市公司赠与现金200,000,000元以及成都麦田园林有限公司
100%股权用于代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支付股改对价;公司以575,473,233元资本公
积金定向转增575,473,233股;其中,向麦田投资转增198,205,920股;向股改实
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377,267,313股(折算流通股股东
每10股获得25股)。上述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为825,483,117股。
2、股改实施情况
2013年12月23日上市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了股权分置改
革方案,2014年1月14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股票恢复交易。
1
二、上市公司股东在股改方案中有关承诺及完成情况
(一)承诺
1、公司全体非流通股东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作出了法定承诺。全体非流通股东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持有公司5%以上的非流通股东承诺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
个月内不超过5%,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10%。
2、股权分置改革时,麦田投资作为华塑控股潜在大股东承诺如下:
(1)麦田投资承诺自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麦田投资所持上
市公司股份锁定36个月。
(2)自本次股改方案实施完成之日起四十八个月内,麦田投资通过二级市
场减持华塑控股股份的价格不低于10元/股。在华塑控股实施分红、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除息事宜时,该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麦田投资若违反承
诺卖出所持股票,卖出资金将全部划入华塑控股账户,归华塑控股全体股东所有
。
(二)承诺履行情况
1、公司全体非流通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法定承诺,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
的限售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5%以上的股份锁定期内没有发生减持情况,未有触及
违反承诺的情况发生。
2、麦田投资未将其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票上市交易,麦田投资
履行了承诺,未有触及违反承诺的情况发生。
(三)保荐机构督促指导股东履行承诺的情况
保荐机构国盛证券积极与公司非流通股东保持联系,对非流通股东承诺履行
情况进行核查并督促其按照承诺的约定切实履行其承诺,并在公司公告中披露有
关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
三、股改后的股本变化及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一)股改实施至今华塑控股股本结构情况。
股改实施后至今,华塑控股未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结构变化;亦未
因新股(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等导致股本结构变
2
化的事项,总股本为825,483,117股。
(二)股改实施后至今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化情况
股改实施日持有限售 本次解限前已 本次解限前未
条件流通股股份情况 解限股份情况 解限股份情况
序
股东名称 占总股 占总股 占总股
号
数量(股) 本比例 数量(股) 本比例 数量(股) 本比例
(%) (%) (%)
1 成都麦田投资有限公司 199,205,920 24.13 0 0 199,205,920 24.13
2 定远德轮投资有限公司 61,915,700 7.50 41,274,156 5.00 20,641,544 2.50
3 南充天益资产投资管理公司 19,967,760 2.42 19,967,760 2.42 -- --
4 中国银行南元分行 5,445,000 0.66 5,445,000 0.66 -- --
5 珠海富华投资有限公司 1,980,000 0.24 1,980,000 0.24 -- --
6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50,000 0.20 1,650,000 0.20 -- --
7 曹芸 1,303,500 0.16 1,303,500 0.16 -- --
8 上海飞通贸易有限公司 880,000 0.11 880,000 0.11 -- --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
9 825,000 0.10 825,000 0.10 -- --
司
10 深圳市锦银实业有限公司 825,000 0.10 825,000 0.10 -- --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
11 825,000 0.10 825,000 0.10 -- --
限公司
12 上海浦东任辰贸易有限公司 480,000 0.06 480,000 0.06 -- --
13 新疆新保房地产开发公司 440,000 0.05 440,000 0.05 -- --
上海浦东新区钱悦贸易有限公
14 370,000 0.04 370,000 0.04 -- --
司
15 上海锦顺实业有限公司 250,000 0.03 250,000 0.03 -- --
16 上海超人贸易有限公司 200,000 0.02 200,000 0.02 -- --
17 上海富跃工贸有限公司 200,000 0.02 200,000 0.02 -- --
上海大地百乐染织制衣有限公
18 198,000 0.02 198,000 0.02 -- --
司
19 上海市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98,000 0.02 198,000 0.02 -- --
20 上海国微科技有限公司 40,000 0.00 40,000 0.00 -- --
3
21 上海华海电脑电器有限公司 30,000 0.00 30,000 0.00 -- --
22 上海华清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30,000 0.00 30,000 0.00 -- --
23 许颖 12,000 0.00 12,000 0.00 -- --
24 宁波市镇海工业物资有限公司 10,000 0.00 10,000 0.00 -- --
25 上海迈尔路商务有限公司 10,000 0.00 10,000 0.00 -- --
26 上海泰懋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0.00 10,000 0.00 -- --
27 汤澜 8,000 0.00 8,000 0.00 -- --
28 黄颖灵 -- -- -- -- 3,244 0.00
29 李中 -- -- -- -- 464,775 0.06
合计 297,308,880 36.02 77,461,416 9.38 220,315,483 26.69
注:1、定远德轮投资有限公司由济南鑫银投资有限公司更名而来。
2、黄颖灵持股为高管持股,为公司原职工持股平台南充天益资产投资管理公司所
持公司股份解禁后对原职工持股还原而来。
3、李中持股为二级市场增持而来。
4、黄颖灵、李中所持股份为股改后形成的高管锁定股。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份解禁的日期为2016年3月1日。
(二)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份总数为20,641,5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
例为2.50%。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可上市流通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定远德轮投资有限公司 20,641,544 2.50
合计 20,641,544 2.50
六、核查意见
经核查,截至本意见签署日,华塑控股限售股份持有人已经履行或正在履行
其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作出的法定承诺。华塑控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本次
股份上市流通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上市
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
4
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机构同意
华塑控股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5
(本页无正文,为《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机构(盖章):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签字:肖长清
2016 年 2 月 27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