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对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通过对公司计提减值准备事项进行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
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依
据充分。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
原则,合理规避财务风险,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涉及利润操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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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廖安
2016 年 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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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签字:
常启军
2016 年 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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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蔡翔
2016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