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2015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对陕西兴化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度的审计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对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
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评价。年度
审计结束后,立信对公司的年度审计结论以书面方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在立信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进行了跟踪配合,现将立信本
年度的审计情况作如下评价:
一、2015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
(一)基本情况
立信与公司董事会和高管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通过对公司的了解后,立信与
公司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在业务约定书中规定了 2015 年度审计的总费用为
67 万元人民币,其中包含审计人员差旅费,收费标准是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不存在
立信或有收费项目。
根据审计小组的审计时间安排,经过 60 多天的审计工作,审计小组在约定时
限内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意见稿)。
(二)立信执行年审的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情况
1、独立性
立信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并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现金及其
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立信和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
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立信对公司的审计业务不存在自我评价,审计小组成员和公
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本次审计工作中立信及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
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
2、专业胜任能力
审计小组共由 10 人组成,其中具有注册会计师人员 3 名,高级审计员 1 人,
审计助理 6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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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成人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
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
(三)审计范围及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的情况
1、审计工作计划评价
在本年度审计过程中,审计小组通过初步业务活动制定了具体的审计计划, 为
完成审计任务和减少审计风险做了充分的准备。
2、具体审计程序执行评价
审计小组在根据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的完整性、设计的合理性和运用的有效性进
行评价的基础上,确定需实施的控制性测试程序和实质性测试程序。
(四)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提出的改进意见的情况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小组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对公司提出了改进意见。公
司对其提出的改进意见已经采纳,部分已经开始了实施改进。
(五)重大问题处理及与管理层和治理层的沟通
1.影响被审计单位的业务环境,以及可能影响重大错报风险的经营计划和战略
立信在审计过程中,未发现影响公司的业务环境,以及可能影响重大错报风险
的经营计划和战略。
2.对管理层就会计或审计问题向其他专业人士进行咨询的关注:无。
3.在首次接受委托或连续接受委托时,就会计实务、审计准则应用、审计或其
他服务费用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层进行的讨论或书面沟通。
立信与公司管理层就会计实务、审计准则应用、审计或其他服务费用与公司管
理层进行了讨论或书面沟通,以下是立信认为其中需要提请公司管理层关注的重大
问题:
1)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其执行情况
为了保证公司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各项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保证会
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完整性,公司应不断健全完善内控管理制度,根据报告
期内公司业务变化或监管部门要求完善和更新过时或不再适用的管理制度。
2)需要关注的主要会计及审计问题
根据中注协、深交所及陕西证监局对 2015 年报要求以及公司报告期内的业务情
况和 2014 年报审计发现的问题,立信与公司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并在审计过程中重
点关注了下述方面相关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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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于公司 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连续亏损,存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充分关
注导致公司发生大额亏损的原因,关注公司收入、成本、期间费用、资产减值准备
确认和计量的准确性及相关会计处理的合规性。
(2)关联交易的规范性。因受电系统权属单位变更,2013 年起公司电费结算经由
兴化集团与咸阳市供电局进行。2014 年度公司此项交易 12,083 万元,2015 年度公
司预计此项交易 13,000 万元,关注电价结算的公允性。
(3)充分关注预付款项、关注资金投入在建工程状况,及在建工程转固情况。
(4)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关联交易情况。
上述关注事项(1)为陕西证监局提示关注事项,以下对关注事项(1)予以特别
说明,针对上述关注事项(1)主要履行了以下程序,并获取了相关证据:
① 收入细节测试,合同检查,发票核对,价格趋势查询,由于主要产品硝酸铵
的价格持续下跌,年初平均单价为 1,138.63 元,年末平均单价为 995.08 元。
② 针对成本核算,检查企业成本归集及成本计算单据,费用分摊情况,立信认
为公司成本归集合理。
③ 针对期间费用核算立信检查了大额费用的合同,及费用发生的票据及核算,
立信认为公司的费用归集完整。
④ 针对资产减值准备,对往来款项的账龄分析,根据坏账政策计提减值,存货
的减值按照成本及市场价格的差异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立信认为公司资产减值准备
确认和计量的准确性及相关会计处理合规。
针对上述关注事项(2)主要履行了以下程序,并获取了相关证据:
① 取得公司与兴化集团签订的采购合同及相关结算单据,检查关联方采购是否
公允。
通过实施以上程序和获取的相关证据,立信得知咸阳市供电局将用电发票开给
兴化集团,兴化集团在不加任何附加价的情况下将发票开给股份公司,兴化集团并
没有从中取得任何利润,所以立信认为公司电价结算公允。
针对上述关注事项(3)主要履行了以下程序,并获取了相关证据
①通过核查在建工程明细账及在建工程转固分类,及支付工程款的内部审批程
序,实地查看在建工程现场情况,立信认为企业的在建工程会计核算符合会计准则。
针对上述关注事项(4)主要履行了以下程序,并获取了相关证据
①通过核查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明细账,及交易合同,检查交易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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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信认为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3)新设子公司需要关注的事项
公司本年度无新设子公司。
(六) 审计结论
1、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实施审计工作,立信的审计范围未受到
限制。
2、 经审计调整后,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度的
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立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七) 对下年度工作的建议
提请下年度审计关注事项:
1、 销售收入确认及成本匹配问题。
2、 在建工程核算以及转固问题。
3、 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测试及计提是否充分问题。
二、关于下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
从聘任立信到本年度执行审计业务完毕,立信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服务。根据
立信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我们建议继续聘任立信作为公司 2016 年
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 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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