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鉴证报告
2015 年度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6]第110387号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维格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维格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维格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
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维格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
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公
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维格公司董事会编制
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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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
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
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
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维格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维格公司募
集资金2015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育勤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章英
中国上海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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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76 号《关于核准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1,55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 2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1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76,159,250.00 元。该募
集资金已于 2012 年 6 月 20 日止到位。本次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 113482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
取了专户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 2013 年 4 月 1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于 2013 年度将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预提的未使用完毕的发行费用结余 193,369.67 元划入超募资金专户。
公司确定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276,352,619.67 元。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户增减变动情况 本年度金额
1、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 40,251,243.92
2、募集资金账户资金减少项
其中: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 3,594,491.05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6,798,444.01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0.00
3、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增加项
其中:利息收入扣减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713,565.77
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 571,87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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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30 号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61 号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和使用。
2012 年 7 月,公司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
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沧浪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3 年 1 月,公司分别与控股子公司江苏维格新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维格”)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控股子公
司苏州维业达触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业达”)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分行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履行对募集资金
的存放、使用、管理等职责,并开立了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
公司签订的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编制的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
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单位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年末余额(元) 存储方式 期限
苏州维业达触控科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
370001-03002004681 432,555.59 活期 —
技有限公司 行
江苏维格新材料科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
75010122000538566 139,319.04 活期 —
技有限公司 行
合 计 571,874.63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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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的情
况。
(四)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5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
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触
控导电膜产业化项目”节余资金 2,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苏州维业达触
控科技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十二个月,使用期满后,公司将上述资金归还至超募资金专户。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5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15 年 5 月 12 日的 2014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微纳结构光学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及“研发中心扩建技术改
造项目”的节余资金 1,677.43 万元(含利息收入,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
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5 年 5 月 26 日,公司已将募投项目“微纳结构光学产品技术改造项目” 节余
资金 595.48 万元(其中包含净利息收入为 212.48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
办理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2015 年 5 月 28 日,公司已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扩建技术改造项目”节余资金
1,084.37 万元(其中包含净利息收入为 66.03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了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2012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超募
资金收购控股子公司苏州维旺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
金 9,065,000.00 元收购控股子公司苏州维旺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 49%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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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2 年 11 月 1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
资金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15,300,000.00 元与深圳市业
际光电有限公司、周小红、苏州以诺富维触摸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共同设立苏
州维业达触控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为 51%。
3、2012 年 11 月 1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新增“新建镭射纸生产能力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在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与江苏金之彩集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江苏维格新材料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维格”),实施“新建镭射纸生产能力项目”。江苏维格注册资
本人民币 50,000,000.00 元,其中公司投资 35,000,000.00 元,持股比例为 70%。“新
建镭射纸生产能力项目”资金来源为原“微纳结构光学产品技术改造项目”中与镭
射纸生产相关的募集资金 23,948,300.00 元以及超募资金 11,051,700.00 元。
4、2013 年 11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增资控股子公司苏州维业达触控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
金人民币 3,690 万元向苏州维业达公司进行增资,周小红、苏州以诺富维触摸屏投
资企业(有限合伙)依照各自在苏州维业达公司所持股权比例进行同比例增资,深
圳市业际光电有限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同比例优先认缴权。
2013 年 12 月,公司完成以超募资金人民币 3,690 万元向子公司苏州维业达公司增资。
5、2014 年 11 月 10 日,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
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 1,420.99 万
元(含利息收入,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4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已将上述超募资金人民币 1,421.88 万元(其中包含超募资
金净利息收入为 191.09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了超募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571,874.63 元,公司将根据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及公司实际情况投资于相关项目中。
(九)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日后事项
2016 年 2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
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触控导
电膜产业化项目”节余资金 2,037.65 万元(含利息收入,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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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问题。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2 月 26 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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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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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 27,635.26 4,039.29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394.83 28,141.69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8.67%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可行性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进度(%) 是否发生重
(含部分变更) 投资总额 资总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3)=(2)/(1)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微纳结构光学产品技术改造项目 是 15,792.70 13,397.87 124.22 13,014.87 97.14 2014 年 12 月 31 日 3,465.89 是 否
2、研发中心扩建技术改造项目 否 3,380.10 3,380.10 11.40 2,361.76 69.87 2014 年 12 月 31 日 0.00(注) 不适用 否
3、新建镭射纸生产能力项目 是 2,394.83 42.57 2,395.46 100.03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96.89 否 否
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不适用 1,679.84 1,679.84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9,172.80 19,172.80 1,858.03 19,451.93 3,169.00
超募资金投向
1、收购子公司苏州维旺科技有限公司少数
否 906.5 906.50 100.00 2012 年 12 月 31 日 -519.45 否 否
股东股权
2、触控导电膜产业化项目 否 5,220.00 161.60 3,255.92 62.37 2015 年 6 月 30 日 -1,346.05 否 否
3、新建镭射纸生产能力项目 是 1,105.17 19.65 1,105.46 100.03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37.01 否 否
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否 1,421.88 1,421.88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5、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 2,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8,653.55 2,181.25 8,689.76 -2,002.51
合计 27,826.35 4,039.28 28,141.69 1,166.49
1、研发中心扩建技术改造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根据投资计划,该项目于 2014 年末建造完成,该项目实际投入进度为 69.87%,主要原因系公司部分研发项目申请到
政府补助款,从而减少了该募投资金的部分设备购置支出。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3、新建镭射纸生产能力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系因市场变化,销售及利润未能达到预期。
(分具体项目) 4、收购子公司苏州维旺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系因受市场变化,销售及利润未达到预期效果。
5、触控导电膜产业化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系该项目产品尚处于研发试产期,主要为研发及试产费用,故经济效益为负数。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年度不存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见专项报告三(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见专项报告三(五)
2015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15 年 5 月 12 日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将募投项目“微纳结构光学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及“研发中心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的节余资金 1,677.43 万元(含利息收入,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2015 年 5 月 26 日,公司已将募投项目“微纳结构光学产品技术改造项目” 节余资金 595.48 万元(其中包含净利息收入为 212.48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2015 年 5 月 28 日,公司已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扩建技术改造项目”节余资金 1,084.37 万元(其中包含净利息收入为 66.03 万元)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并办理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微纳结构光学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出现节余资金的主要原因:(1)募投资金产生利息收入;(2)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对部分设备集中采购,降低了采购成本。
“研发中心扩建技术改造项目” 出现节余资金的主要原因:系公司部分研发项目申请到政府补助款,从而减少了该募投资金的部分设备购置支出。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见专项报告三(八)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问题。
情况
注:研发中心扩建技术改造项目不直接产生收益,故经济效益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