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1 证券简称:苏大维格 公告编号:2016-022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
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江
苏维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维格”) 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分行申请 4,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支持控股子公司
业务发展,保证其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需求,拟为江苏维格该笔综合授信业
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维业达触控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业达”)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
请 1,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本公司为支持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保
证其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需求,拟为维业达该笔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由于本次担保单笔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公司连
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因被担保公
司维业达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
授权董事长陈林森先生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担
保额度内办理本次担保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名称:江苏维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泗阳经济开发区珠海路 35 号
法定代表人:陈林森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2 年 12 月 26 日
营业期限:2012 年 12 月 26 日至 2032 年 12 月 25 日
经营范围:微纳结构产品(不含化工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上述经营
范围均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限制、禁止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维格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 70%。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江苏维格总资产 9,865.70 万元,负债总额
5,648.94 万元,净资产 4,216.75 万元,201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7,713.92 万元,
净利润为-619.85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二)名称:苏州维业达触控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钟南街 478 号
法定代表人:朱志坚
注册资本:75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2 年 12 月 28 日
营业期限:2012 年 12 月 28 日至 2062 年 12 月 27 日
经营范围:导电薄膜材料、触控传感器、触摸面板、新型光电元器件的产
品研发、销售和技术服务;生产导电膜;模具开发、制造与销售;提供相关技
术咨询及服务;从事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和自
产产品的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维业达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 69.60%。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维业达总资产 5,974.60 万元,负债总额
4,354.92 万元,净资产 1,619.68 万元,201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310.21 万元,
净利润为-1,766.37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江苏维格、维业达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江苏维格、维业达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最
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确定,最终实际担保金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
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全体董事经审议后认为:本次为江苏维格、维业达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提供担保,以保证其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需求,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意为
控股子公司江苏维格、维业达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公司持有江苏维格 70%的股权,持有维业达 69.60%的股权,对其日常经营
有绝对控制权,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本次
担保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江苏维格、维业达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
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该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包含本次担保,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 9,000 万元,其
中对控股子公司苏州维业达触控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 5,000 万元,对控
股子公司江苏维格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 4,000 万元,累计担保额度占
2015 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 18.50%。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
期担保的情况。
七、其他
公司将及时披露担保的协议签署及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