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鉴于:
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国芯”)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
行股票,并以所募集之部分资金认购台湾地区上市的台湾南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南茂”)的 25%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台湾南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郑重
声明如下:
本公司已提供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
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
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
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
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南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11 日
南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鉴于:
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国芯”)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
行股票,并以所募集之部分资金认购台湾地区上市的台湾南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南茂”)的 25%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人现就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郑重声明如下:
台湾南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提供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和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经查阅相关文件,本人保证所
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
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为本
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特此承诺。
台湾南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
郑世杰 陈寿康 王伟 饶明先 苏郁姣
2016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