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6-005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
知于 2016 年 2 月 19 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于 2016
年 2 月 25 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占董事总数的 100%。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
由董事长曾大凡先生主持,经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平安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20000万元授信额度,授信
期限1年,保证方式为信用。
授权公司董事长视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
订授信合同,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
二、会议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瑞泰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 201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部分下属公司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的方式进
行融资租赁交易,融资总额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期限为 5 年。
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与平安租赁签署融资租赁的相关法律文件。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的公告》(公告号 2016-006)。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6-005
三、会议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
为下属公司融资租赁及银行借款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 201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 2016 年为下属公司融资租赁和银行借款提供共 4.8 亿元的担保。
建议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
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公司 2016 年为下属公司融资租赁及银行借款业务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其筹措经营发展资金,减少其资金风险,符合公司整
体利益。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担保管理制度》和其
他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如实对外披露担保事项,不存在违法
担保行为,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公告号 2016-00
7)。
四、会议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
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内容详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 2016-008)。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