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16-18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
2016 年 2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章程、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3 月 15 日上午 9: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3 月 14 日~2016 年 3 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15 日上
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14 日 15:00 至 2016 年 3 月 15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止 2016 年 3 月 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如皋市中山东路 1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需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经 2016 年 2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6 年 3 月 11 日、14 日(上午 8:30—11:00,下午 1:30—5:00)。
2、登记方式: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
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6 年 3 月 14 日下午 5:00 前送达或
传真至公司)。
3、登记(或信函)登记地点: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江苏省如皋
市中山东路 1 号,邮编:226500,传真号码:0513-80695809)。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15 日 9:30-11:30,13:00-15:00;
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201;投票简称:九鼎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B、在“委托价格”项“填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号,100.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具体如下表: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 表示对以下议案统一表决 100.00
议案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0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通过交易系统重
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
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
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在股东大会上不得对同一事项的不同提案同时投同意
票。对不同提案投同意票的,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C、在“委托数量”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委托股数 对应的表决意见
1股 赞成
2股 反对
3股 弃权
D、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E、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加投票。
2、采用互联网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6 年 3 月 14 日 15:00 至 2016 年 3 月 15 日
15: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
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点激“申请密码”,填写相关信
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检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票
369999 1.00 元 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该服务密码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
服务密码激活后可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
似: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票
369999 2.00 元 大于 1 的整数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 / 25918485 / 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请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
以便验证入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如皋市中山东路 1 号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任正勇 电话:0513-87530125 传真:0513-80695809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26 日
附: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表决,
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内容
赞成 反对 弃权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 委托日期:2016 年 月 日
注:请股东将表决议意见用“√”填在对应的空格内。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