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作
为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现就 2015 年度任期内工作情况向董事会
做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沙智慧、独立董事茅建
华、董事王务云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沙智慧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主
任委员。
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 4 月完成换届选举,成立第七届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独立董事
周少强、独立董事曹亦为、董事何年丰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周少强为会计专
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董事何年丰兼任公司财务总监。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1 次会议,主
要审议了 2014 年年度报告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全体委员均亲自
出席了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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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规
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全部
会议,具体如下:
1、2015 年 4 月 20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5 年第一次会议,主
要审议了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相关事项。
2、2015 年 5 月 26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5 年第二次会议,会
议主要审议了聘任审计经理,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事项。
3、2015 年 6 月 28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5 年第三次会议,会
议主要审议了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及拟定相关审计费用的事项。
4、2015 年 8 月 3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5 年第四次会议,会
议主要审议了 2015 年半年度报告的相关事项。
5、2015 年 9 月 17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5 年第五次会议,会
议主要审议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事项,以加强公司内部管
理和风险控制,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6、201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5 年第六次会议,
会议主要审议了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相关事项。
三、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2014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并按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本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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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监督、
核查和沟通工作,重点关注了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审计机构,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与立信在审计过程中的接触
与沟通,认为立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水平,能够按时提交报告,
能较好的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且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
格,并从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鉴于上述原因,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审议表决后,向董
事会提议 2015 年度聘请立信为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
(2)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立信 2015 年度审计费用为 140 万,其中,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90 万,201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50 万。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3)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立信在执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
制审计工作时,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审计范围、计划、方法等
事项与立信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认真督促注册会计师尽职尽责的进行
审计,并确保如期出具审计报告。
经审核,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对公司进行审计
期间,工作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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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
3、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
责,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
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要求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及时
沟通,为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及有效实施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
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公司 201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
大问题的情况。
4、审阅公司的 2015 年度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
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相关的欺诈、
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
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无法出具非标准无保
留意见报告的事项。
5、对公司内部控制监督工作
报告期内,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建设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的基础上,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
价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发挥专业作用,督查公司落实相关要求。
聘请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执行内控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公司
形成了《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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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 310102 号),使公司内
部控制工作向规范化、持续化方向不断进步。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
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实施细
则》的有关规定,依托自身专业水平和执业经验,围绕公司定期报告、
关联交易事项及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等重点领域,尽职尽责地履行了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推动公司整体规范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切
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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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签字页]
周少强 曹亦为 何年丰
2016 年 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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