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22 股票简称:金牛化工 公告编号:临 2016-015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 2016 年 2 月 26
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 日前以专人送达或通讯方式发出。会
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独立董事姚万义先生、袁琳女士、
张文雷先生、董事杨印朝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
绍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
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了保证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进行董事会换届选
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拟设董事 7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经股东推荐,提名委
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拟提名教光印先生、高峰先生、马明玉先生、郑温雅女士、
赵丽红女士、张培超先生、佟岩女士等 7 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
中赵丽红女士、张培超先生、佟岩女士等 3 人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按《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将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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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公司在 2015 年度实施了重大资产出售取得了货币资金,同时终止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导致公司 2015 年度在关
联方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月平均存款余额达到 7,426.20 万元,超
过年初预计数额 1,000 万元。公司拟对上述超出金额进行补充确认。
关联董事李绍斌先生、郑温雅女士、杨印朝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6 年 3 月 16 日下午 2:30 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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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教光印,男,1963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
邯矿集团通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机械装备公司副总
经理、董事,冀中能源机械装备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常委,河北航空有
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常委。现任河北航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与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决
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
高峰,男,1973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邯
矿集团财务副部长,河北航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部长,河北航空有限
公司董事、总会计师,现任河北航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中航通
飞华北飞机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与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没
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
马明玉,男,1970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邯矿集团云
宁矸石热电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机械装备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工会
主席。现任河北航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与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
份数量为零,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
郑温雅,女,1969 年 4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正高级会计师。
曾任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会计师、副部长。现任冀中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副董事长。与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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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数量为零,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
赵丽红,女,生于 1970 年 9 月,中共党员,法学专业硕士、审计(会计)
专业学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国际注册特许
财务策划师,中共党员,河北工专客座教授、河北省沧州市政协委员、中国女企
业家协会理事。曾工作于沧州市审计局 ,曾任河北产权交易中心副主任,河北
众泰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现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副总经理,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独立董事、深圳市银宝山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没有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
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
张培超,生于 1977 年 2 月,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国氯碱工业
协会信息部主任。现任中国氯碱工业协会秘书长助理。与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
司股份数量为零,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
佟岩,女,生于 1977 年 11 月,中共党员,会计学博士学位,现为北京理工
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MBA 中心副主任,中国会计学会财务
管理专业委员会理事,山东交通学院客座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与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
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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