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22 股票简称:金化化工 公告编号:临 2016-017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补充确认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进
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由于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 2015 年度实施了
重大资产出售取得了一定货币资金,同时终止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导致公司 2015 年度在关联方冀中能源集团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月平均存款余额达到 7,426.20 万元,
超过年初预计数额 1,000 万元。公司拟对上述超出金额进行补充确认。
为了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2016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
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上
述事项进行补充确认。关联董事李绍斌先生、郑温雅女士、杨印朝先生回避表决,
其余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同时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前述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上述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一、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超过预计金额的情况
(一)原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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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公司在关联方财务公司月平均存款余额 1,000
万元。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011)。
(二)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超过预计金额情况
由于公司在 2015 年度实施了重大资产出售取得了一定货币资金,同时终止
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导致公司
2015 年度在财务公司的月平均存款余额达到 7,426.20 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财务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北大街 125 号
法定代表人:王社平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1998 年 8 月 18 日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
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
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
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
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对金融机构
的股权投资。
201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的资产总额 492,609.20 万元,净资产
141,057.92 万元,营业收入 15,455.29 万元,净利润 10,293.86 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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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同为冀中能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10.1.3 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次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现合法有效存续,经营情况正常,各项
监管指标均符合相关规定,具备履约能力,不会对本公司造成损失。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在财务公司结算账户上办理存款、委托贷款和票据
贴现等金融业务,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具体的金融服务协议。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结算方式
公司在财务公司办理存款业务,存款利率不低于央行公布的基准存款利率和
其他商业银行的同类存款利率,办理委托贷款、票据贴现及其他金融业务的手续
费不高于其他商业银行的手续费用。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财务公司办理存款业务、票据贴现等金融业务,有利于降低相关费用,增
强公司资金的运营能力。
在关联交易定价上,公司按照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
均有公开的市场,交易价格透明,结算时间和方式符合一般商业惯例,不会损害
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的严重依赖。
五、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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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上述事项进行补充确认。关联董事李
绍斌先生、郑温雅女士、杨印朝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上述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此次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补充履行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上述补充确认的日常关联交易属正常业务经营所需事项,上述关联交
易参考市场价格而确定,定价公允,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上述补充确认的日常关联交易属正常业务经营所需事项,上述关联交
易参考市场价格而确定,定价公允,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2)上述补充确认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
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3)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
表决,董事会召集召开程序、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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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备查文件
1. 河北金牛化工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 河北金牛化工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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