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宜纸:关于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来源:上交所 2016-02-2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说明

造宜纸品牌。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5 年 11 月 26 日,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

国资”)和五粮液集团(以下简称“五粮液集团”)与中环国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环国投”或“受让方”)签订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方同意将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

56,691,8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3.83%)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转让给受让方。

截止协议签署之日,宜宾国资、五粮液集团分别持有宜宾纸业 39,776,583 股、16,915,217 股,

占宜宾纸业总股本的 37.77%、16.06%。交易双方同意,转让方宜宾国资和五粮液集团持有的

标的企业 53.83%股权的总购买价款为 896,977,659.60 元。

截至本报告日,本协议还未获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省人民政府、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未获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

2.由于前期公司的土地处置政策已经不适应当前国家的政策法规,根据宜国资委【2015】

25 号文件精神:公司老区土地处置方式由前期执行宜宾市【2003】 79 号文调整为执行国务

院 590 号《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宜

宾市城区工业企业搬迁入园管理办法》,按照宜宾市人民政府与中环国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

订的《关于重组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协议》约定,公司老厂区土地由市政府收储,并

按政策法规规定对构建筑物、设备设施、停产停工损失等进行补偿。

二、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公司自搬迁以来,财务状况不佳,虽然公司已充分披露了拟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但由于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未确定,如公司本次重组失败,其持续经营能力将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经发生搬迁损失金额为 7.08 亿元,占期末总资产的比

重为 22.12%,尽管本期宜宾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经发文:“公司老厂区土地由

市政府收储,并按政策法规规定对构建筑物、设备设施、停产停工损失等进行补偿”,但并未

对补偿的金额进行确认。

-2-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宜宾纸业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