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6 证券简称:新华制药 公告编号:2016-09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 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6 年 2 月 26 日下午二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6年2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自2016年2月25日下午15:00至2015年2月26日
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1号本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本公司董事长张代铭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1
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59,927,7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7%,其中A股股东及H股股东出
席情况分别如下:
1、A股股东出席情况
(1)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157,587,7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6%;
(2)参加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表决的A股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3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
2、H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H股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2,31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
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代
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代表出席及列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
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审议通过了《委聘肖方玉为公司独立监事的议案》的普通决议案,选
举并委任肖方玉为公司独立监事,肖先生的任期将自临时股东大会结束之时起至
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有效表决股数 同意股数 同意比例 反对股数 反对比例 弃权股数 弃权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159,927,763 159,897,763 99.98% 30,000 0.02% 0 0.00%
其中:与会A股股东 157,617,763 157,587,763 99.98% 30,000 0.02% 0 0.00%
与会H股股东 2,310,000 2,310,000 100.00% 0 0.00% 0 0.00%
持股5%以下股东 2,340,000 2,310,000 98.72% 30,000 1.28% 0 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议案》
的普通决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有效表决股数 同意股数 同意比例 反对股数 反对比例 弃权股数 弃权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159,927,763 159,897,763 99.98% 30,000 0.02% 0 0.00%
2
其中:与会A股股东 157,617,763 157,587,763 99.98% 30,000 0.02% 0 0.00%
与会H股股东 2,310,000 2,310,000 100.00% 0 0.00% 0 0.00%
持股5%以下股东 2,340,000 2,310,000 98.72% 30,000 1.28% 0 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出具承诺的议案》的普通决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有效表决股数 同意股数 同意比例 反对股数 反对比例 弃权股数 弃权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159,927,763 159,897,763 99.98% 30,000 0.02% 0 0.00%
其中:与会A股股东 157,617,763 157,587,763 99.98% 30,000 0.02% 0 0.00%
与会H股股东 2,310,000 2,310,000 100.00% 0 0.00% 0 0.00%
持股5%以下股东 2,340,000 2,310,000 98.72% 30,000 1.28% 0 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经营范围及修订本公司〈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的议
案》特别决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有效表决股数 同意股数 同意比例 反对股数 反对比例 弃权股数 弃权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159,927,763 159,927,763 100.00% 0 0.00% 0 0.00%
其中:与会A股股东 157,617,763 157,617,763 100.00% 0 0.00% 0 0.00%
与会H股股东 2,310,000 2,310,000 100.00% 0 0.00% 0 0.00%
持股5%以下股东 2,340,000 2,340,000 100.00% 0 0.00% 0 0.00%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白维和夏雪律师见证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论性
意见如下: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
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章程的
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通过的决议合法
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本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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