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士科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2-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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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16]4427-2 号

目 录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8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16]4427-2 号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士科技公司”)董事会编

制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佳士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关于公司募集资

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鉴

证对象信息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

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

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佳士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及相关公告格式

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佳士科技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佳士科技公司 201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

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佳士科技公司 2015 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1

[此页无正文]

中国注册会计师: 屈先富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扶交亮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苑琴

2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

订)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314 号)核准,公司 2011 年 3 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

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550 万股,发行价为 26.5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1,470,75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62,476,250.00 元,余额为人民币

1,408,273,750.00 元,另外扣除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 7,511,875.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1,400,761,875.00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1 年 3 月 17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1]第 10982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项目 金额

2011 年 3 月 17 日募集资金净额 1,400,761,875.00

减: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75,665,958.02

减:2011 年度使用 94,651,072.65

减: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减:超募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加:2011 年度存款利息收入 2,484,719.61

减:2012 年使用 228,419,501.42

减: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减:超募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加:2012 年度存款利息收入 30,637,453.76

3

项目 金额

2012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1,035,147,516.28

减:2013 年使用 40,308,738.71

减:永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00.00

减: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减:超募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加:2013 年度存款利息收入 47,622,149.22

2013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862,460,926.79

减:2014 年使用 12,195,822.83

减: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减:超募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加:2014 年度存款利息收入 31,788,363.80

2014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882,053,467.76

减:2015 年使用

减:永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00.00

减: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减:超募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加:2015 年存款利息收入 31,983,528.09

201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614,036,995.85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2011 年 4 月,本公司及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 年 6 月 16 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运达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广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2011 年 10 月 12 日,本公司与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

佳士科技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

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均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工商银

4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丽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都支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九 龙 广 场 支 行 四 个 专 项账 户 , 其 中 公 司 交 通 银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宝安 支 行 账 户 为:

443066089018010053066 ; 公 司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丽 景 支 行 账 户 为 :

4000031529200353008 ; 公 司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都 新 都 支 行 账 户 为 :

511607017018010060208;公司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广场支行账户为:440101040011284。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表 1)(单位:人民币

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活期存款 1,473,833.5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443066089018010053066

理财产品 611,000,000.00

小计 612,473,833.5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丽景支行 4000031529200353008 活期存款 1,563,162.26

小计 1,563,162.26

合计 614,036,995.8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 2015 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深圳焊接工程中心项目与营销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属于公司的成本中心,无法单独核算效

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和结项情况

2014 年 12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重庆

内燃发电焊机项目的议案》。由于受下游行业建设进度放缓、产品需求量下降,以及产品销售

困难、子公司重庆运达科技有限公司连续两年亏损的影响,公司决定终止重庆内燃发电焊机项

目的建设。公司终止实施重庆内燃发电焊机项目后,其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含利息收入,

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为准)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转入公司超募资金账户管理。

同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

资金转回超募资金账户的议案》。截止 201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深圳坪山逆变焊机扩产项目、深圳焊接工程中心项目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成都

佳士焊割成套设备生产基地项目、营销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建设基本完成。经审慎研究,公司

决定将上述四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转超募资金账户管理(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

行结息为准)。

5

上述二项议案已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2015 年 1 月 6 日,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二项议案。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上述四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转超募资金账户

管理。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 2015 年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五)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 2015 年无置换情况。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 2015 年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5 年 1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

闲置募集资金(以下合称“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玖亿元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内资金可以

循环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该议案已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2015 年 2 月 10 日,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八)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11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超募资金追加

投资全资子公司成都佳士科技有限公司焊割成套设备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和《关于利用超募

资金投资营销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5,716 万元用于增资全资子公司成都

佳士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焊割成套设备生产基地项目,以 4,200 万元投资营销中心及品牌建设项

目。

2012 年 5 月 2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超募资金追

加投资营销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追加投资超募资金 1,200 万元用于营销中心场

地购置。

2013 年 3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8,000 万元人民币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3 年 4 月 9 日,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6

2015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 亿元人民币(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53%)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5 年 9 月 11 日,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该议案。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 成都佳士焊割成套设备生产基地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已投资合计 50,915,736.55 元;

2. 营销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已投资合计 46,364,381.61 元,其中:营销中

心 41,795,266.95 元,品牌建设 4,569,114.66 元。

3. 使用超募资金 480,000,000.00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合计使用超募资金 577,280,118.16 元。

(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和指定的定期存

款账户,具体见表 1。

(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 2015 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15 年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

修订)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

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

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7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5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40,076.19 本年度投入募

30,00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

93,124.1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集资金总额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 截止报告期末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计

项目(含部 度(%)(3)= 定可使用状 累计实现的效 是否发生重

超募资金投向 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效益 效益

分变更) (2)/(1) 态日期 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深圳坪山逆变焊机扩产项 2012 年 6

否 25,667.00 25,667.00 25,236.10 98.32 10,926.55 33,292.11 是 否

目 月 30 日

2013 年 6

2、深圳焊接工程中心项目 否 4,863.00 4,863.00 4,771.22 98.11 否

月 30 日

2013 年 12

3、重庆内燃发电焊机项目 否 7,943.70 7,943.70 5,388.77 67.84 -605.15 -2,681.85 否 否

月 31 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8,473.70 38,473.70 35,396.09 10,321.40 30,610.26

超募资金投向

8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 截止报告期末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计

项目(含部 度(%)(3)= 定可使用状 累计实现的效 是否发生重

超募资金投向 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效益 效益

分变更) (2)/(1) 态日期 益 大变化

1、成都佳士焊割成套设备生 2012 年 8

否 5,716.00 5,716.00 5,091.57 89.08 -2,072.45 -5,779.17 否 否

产基地项目 月 31 日

2013 年 6

2、营销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 否 5,400.00 5,400.00 4,636.44 85.86 否

月 30 日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48,000.00 48,000.00 30,000.00 48,000.00 10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59,116.00 59,116.00 30,000.00 57,728.01 -2,072.45 -5,779.17

合计 97,589.70 97,589.70 30,000.00 93,124.10 8,248.95 24,831.0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报告期内,重庆内燃发电焊机项目和成都佳士焊割成套设备生产基地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但由于受到行业及下游市场需求的影响,项目所属子公司生产经营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困难,项目未达预计收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不适用

情况说明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全资子公司成都佳士科技有限公司焊割成套设备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5,716 万元用于增资全资子公司成都佳士科技有限公司,以实施焊割成套设备生产基地项目。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

2、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超募资金投资营销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4,200 万元用于投资建设营

销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营销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追加投资超募资金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1,200 万元用于营销中心场地购置。追加投资完成后,该项目总投资额为 5,400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营销中心所购房产已交付,品牌建设项目亦完成了主体内

进展情况

容;

3、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18,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3

年度,公司已经完成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4、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转回超募资金账户的议案》和《关于终止募投项目重庆内燃发电焊机

9

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深圳坪山逆变焊机扩产项目、深圳焊接工程中心项目、成都佳士焊割成套设备生产基地项目和营销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

转超募资金账户管理,同意终止重庆内燃发电焊机项目并将其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转入公司超募资金账户管理。截至报告期末,专户余额资金已转入超募资金

账户。

5、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3 亿元人民币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5 年度,公司已经完成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不适用

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不适用

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截至 2011 年 2 月 28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 7,566.60 万元,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1]第 11869

及置换情况 号《关于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鉴证确认,共置换资金 7,566.60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不适用

动资金情况

1、深圳坪山逆变焊机扩产项目出现结余的主要原因为铺底流动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产生少量结余。

2、深圳焊接工程中心项目出现结余的主要原因为为了配合综合实验室的建设,公司引进部分高标准实验设备,从而对原有设备购置方案进行了微调,总体上降低

了设备购置成本。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3、成都佳士焊割成套设备生产基地项目出现结余的主要原因为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公司调整了部分生产设备的购置。

的金额及原因 4、营销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出现结余的主要原因为根据行业市场情况以及对广告投放效果的评估,公司主要通过在机电市场及经销商门店进行品牌宣传,而未按

计划在电视媒体及高速公路上进行广告投放,从而大大降低了品牌宣传及品牌建设服务费。

5、重庆内燃发电焊机项目出现结余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受下游行业建设进度放缓、产品需求量下降,以及产品销售困难、子公司重庆运达科技有限公司连续两年亏

损的影响,公司决定终止该项目的建设。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1、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去向 玖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报告期内,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收益型的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截止报告期末,该事项进展正常。

10

2、其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不适用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成都佳士焊割成套设备生产基地项目总投资额为 12,816 万元,先期公司已投入 7,100 万元自有资金用于土地购置及厂房建设。2011 年 8 月 18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 5,716 万元用于购买设备及补充铺底流动资金。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超

募资金投资部分已完成投资进度 89.08%,工程总体进度已完成 95.13%。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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