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士科技: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张汉斌)

来源:深交所 2016-02-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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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张汉斌,作为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

极出席2015年度内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现将201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的情况

201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和委托其

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以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并

从专业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对历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5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建设情况以及董事

会决议执行情况,参与公司治理,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经营和发展

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2015年度公司相

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2015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人就会议

审议的补选董事和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

(二)2015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人就会议

审议的提高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2014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

1

(三)2015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人就会议

审议的《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15 年 5 月 22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人就会议

审议的《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15 年 8 月 24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本人就会

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 2015 年半年度

报告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 任职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工作情况

(一)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规定,对公司内控制度及财务会计政策进行监督检查。2015 年,本人召集并

主持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事项,并对

公司审计部门工作进行指导,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多次有效沟通,对公司的内控

制度建设、财务信息披露、审计机构聘请等方面提出了有效建议。

(二)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进行考核和确认。2015 年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审议董

监高薪酬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事项。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

四、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并通过与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当面沟通、电话问询等多种方式,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掌握公司运营现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经

营献计献策,促进公司发展的同时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五、 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利用自身的专

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行职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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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2015年度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敦促公司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本人一直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

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

高决策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 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

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

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

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 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无提名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3、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4、无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以上是本人 2015 年度述职报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2015 年度忠实

地履行了独董的职责,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16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

尽职,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本人对于公

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

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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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张汉斌

2016 年 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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