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人民币理财业务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利尔
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尔化学”或“公司”)的2016年度配股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
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人民币理财业务进行了审
慎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购买“保本+浮动利率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在任一时点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
资金开展“保本+浮动利率型”人民币理财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
3、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投资本金有完全
的保证,收益率根据市场行情有所波动,单笔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不超过5000
万元(含5000万元)人民币,期限最长不超过365天。
为控制风险,公司开展上述人民币理财业务的资金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
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同时,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每年对理财产品的发行银行及品种进行评选,报董事长批准后
列入备选名单。
4、有效期
自获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上述人民币理财业务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的开展。公司承诺不得使用银行信贷资金。
二、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人民币理财业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
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保本+浮动利率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投资本
金有完全的保障,但预期收益率受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具有一定的
波动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
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日常实施,指定
财务总监负责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财务部部长每周进
行一次检查。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
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
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
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银
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闲置资金开展“保本+浮动利率型”人民币理财业务,是在确保
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开展适度规模的“保本+浮动利率型”人民币理财业务,可以提高公
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
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人民币理财业务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
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
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利用2亿元以内自有闲置资金开展人民币理财业务,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有比较健全的内部控
制制度,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
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
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利用2亿元以内
自有闲置资金开展人民币理财业务。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查阅并取得公司相关制度、相关事项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董事会、监事
会相关决议和会议纪要,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人民币理
财业务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履行了相应程序,符合《公司章
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投资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为公
司的自有闲置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
国泰君安对利尔化学利用2亿元以内自有闲置资金开展人民币理财业务的事
项无异议。同时提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做好理财资金的风险控制
和日常监督工作,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及主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及资金安全。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利用
自有闲置资金开展人民币理财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张 宁 吴同欣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