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上市公
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
交的《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
审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的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是基于生产经营的必要性,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拟
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
东的利益,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对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予以认可,并
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预计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________ _______ ________
方建新 代明华 傅代国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