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尔化学: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2-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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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 年,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严格依法履行监

事会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

营、财务状况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督,保

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会议的情况如下:

1.2015 年 1 月 29 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14 年度分配预案》、《公司 2014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本次会

议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5 年 1 月 31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

2.2015 年 4 月 29 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本次会议决议已

于 2015 年 4 月 29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

3.2015 年 7 月 17 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和《关于聘

任 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次会议决议已于 2015 年 7 月 17 日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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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本次会议决议

已于 2015 年 10 月 27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

5.2015 年 12 月 8 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次

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5 年 12 月 9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参加了公司股东大会共 3 次、董事

会会议共 8 次,并对公司现场进行了多次实地考察。报告期内,监事会

认真履行监督职能,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公

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对 2015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

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并定期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关注内部控制制度

的执行情况,具体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

决策程序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

定规范运作、依法经营,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董事会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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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职务时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

度的行为,勤勉尽责、忠于职守,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

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对

2015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内控制度完善。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

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1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

司年报、半年报和季报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偶发性的关联交易以及与关联方江油启明星氯碱化工

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久远化工技术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

经营往来,其价格依照市场价格确定,按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履行了

相应的审核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对董事会自我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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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各种

内外部风险得到了有效控制,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不

利事项,公司的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立、健全以及执行监督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

是客观、准确的。

(五)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

公司建立了《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公

司注意在敏感时期及时提示内幕知情人对内幕信息的保密,防范违规事项

发生。同时,公司能够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

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向监管部门报备。

(六)监事会对公司聘任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的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15 年度审

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

政策的规定,恪尽职守做好监督工作,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

行,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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