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曼股份: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2-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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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

1-5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16)第 441ZA0543 号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曼股份”)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

金使用》的要求编制《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保

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雷曼股

份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雷曼股份董事会编制

的《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合理确信上述《2015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不存在重大错报。在审核工作中,

我们结合 雷曼股份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

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雷曼股份董事会编制的《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

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本鉴证报告仅供雷曼股份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O一六年 二月二十五日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

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说明如下:

一、首次发行股份并上市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32号”文《关于核准深圳雷

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并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

于2011年1月4日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

普通股(A 股)股票1,68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8元。截至2011年1月6日,本

公司共募集资金63,8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304.4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0,535.59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于2011年1月10日出具的五

洲松德证验字[2011]3-001号《验资报告》验证。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9,467.00万元,归还银

1

行借款4,8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3,268.59万元,投资设立子公司2,235.14万

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764.86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5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3,00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雷曼节能发展有限公司,

用于发展 LED 照明节能业务。深圳雷曼节能发展有限公司本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645.79万元,累计投入为2,880.93万元。

综上,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60,416.52万元,尚未使用的金

额为119.07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结

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1年3月23日经本公司董事会第一届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加强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1年1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

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中信银行红树湾支行 7441210182600109608 IPO 监管户 227,310.08

中信银行红树湾支行 7441210192600012317 IPO 监管户 2,370,000.00

合 计 2,597,310.08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为140.66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首次发行股份并上市时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超额募集资金净额46,221.59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

公司超募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5,153.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4,800.00万元,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23,268.59万元,投资设立子公司2,880.93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3

119.07万元。

2011年2月11日,公司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其它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超募资金480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和使用2,700.00万元永久性资金补充流

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2011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本次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1,700.00万元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计划,并自公告之日起开始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

表同意意见。

2011年6月1日,公司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增资惠州雷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用于生产研发基地建设和高端LED系

列产品产业化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即超

募资金)15,153.00万元增资惠州雷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用于生产研发基地建设和高

端LED系列产品产业化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2011年9月2日,公司已提前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

关的营运资金(即超募资金)1,700.00万元全部归还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1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其它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中的1,7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2012年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议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

事会议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其它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即超

募资金)5,0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

4

同意意见。

2012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其它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

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其它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

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中

的3,00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雷曼节能发展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其它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2,768.13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

机构已对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2013年9月3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其它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即超募资金)6,0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2014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其它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

其它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即超募资金)5,100.48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配套融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雷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柯志鹏等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65号]批准,本公司

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43.8153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19.08元,由该次交易柯志鹏、洪茂良、孙晋雄以其共同持有的深圳市拓享科技

有限公司股权价值中股份支付对价人民币16,099.99592万元认购。同时,本公司向方

5

振淳、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山楂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三名特定投

资者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34.9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25.20元,募集资金人民币15,999.48万元用于支付柯志鹏、洪茂良、孙晋雄共

同持有的深圳市拓享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现金对价、交易税费、中介机构费用及补充

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2015年12月4日止,配套募集资金款项15,999.48万元已出资到位,扣除与发

行相关的费用1,059.99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939.4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2月4日出

具的致同验字(2015)第441ZC0601号《验资报告》验证。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配套融资款项15,999.48万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1,059.99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939.49万元,已于2015年12月4日汇入通过主

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深圳龙华支行募集资金专

户4000027129201259610账户中。

以募集资金7,169.29万元用于支付交易对手及相关中介机构费用。

以募集资金7,769.72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4,939.01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0.48

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规的要求,本公司就上述募资资金专户,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

用。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

6

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龙华支 募集资金专项

4000027129201259610 21,835.88

行 账户

合 计 21,835.88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为1.7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配套融资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无超募资金情况。

7

(八)超募资金使用变更情况

2015年度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情况。

附件:

1、首次发行股份并上市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配套融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5日

8

附表1:

首次发行股份并上市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总额 60,535.5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45.7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0,416.5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

是否已变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承诺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入金额与承诺投 投入进度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更项目(含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投资总额 总额 投入金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入金额的差额 (%)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部分变更) 态日期 大变化

(3)=(2)-(1) (4)=(2)/(1)

高亮度L E D 封装器件扩建项 否 9,672.00 9,672.00 9,672.00 0.00 9,672.00 0.00 100.00 2012/10/31 142.73 否 否

高端L E D 显示屏及LED照明

否 4,642.00 4,642.00 4,642.00 0.00 4,642.00 0.00 100.00 2012/10/31 214.09 否 否

节能产品扩建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4,314.00 14,314.00 14,314.00 0.00 14,314.00 0.00 100.00 356.82 — —

生产研发基地建设和高端

否 15,153.00 15,153.00 15,153.00 0.00 15,153.00 0.00 100.00 2013/10/31 356.81 否 否

L E D 系列产品产业化项目

归还银行贷款 4,800.00 4,800.00 4,800.00 0.00 4,800.00 0.00 100.00 — — —

补充流动资金 23,268.59 23,268.59 23,268.59 0.00 23,268.59 0.00 100.00 — — — —

投资设立子公司发展LED照

3,000.00 3,000.00 3,000.00 645.79 2,880.93 -119.07 96.03 — 104.20 否 否

明节能业务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46,221.59 46,221.59 46,221.59 645.79 46,102.52 -119.07 99.74 461.01 — —

合计 — 60,535.59 60,535.59 60,535.59 645.79 60,416.52 -119.07 — — 817.83 — —

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亮度LED封装器件扩建项目”、“高端LED显示屏及LED照明节能产品扩建项目”在惠州市仲恺高

新技术产业园开发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实施,由于项目建设用电容量较大,新地块所在产业园供电能力不足、电压等级不

够,需要电力部门架设输电线路,满足供电需求,由于涉及多个部门审批,影响了项目实施进度;上述项目建设的主体工程已

于六月建成,但由于公司车间需为超洁净、防静电设计,装修要求较高;同时,项目建设工程必须待土建验收以后方可实施,

项目的土建验收涉及一系列审批程序,验收周期较长,也延缓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因此,为保证项目有更好的

实施效果,公司决定调整上述项目的实施进度,将项目完成时间推迟至2012年10月31日。②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生产研

发基地建设和高端LED系列产品产业化项目”由于项目实施地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前期相应

配套设施尚不完善,项目基建主体于2012年6月30日竣工完成,部分厂房、研发办公楼和生产配套设备于2012年10月31日

投入使用,由于项目所需用电容量较大,供电能力不足、电压等级不够,且当地政府对新建项目的检验和认证周期相对较长,

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原因

导致项目竣工验收的整体进度延期;在该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随着LED应用产品的发展与完善,市场对LED显示屏与照明产

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项目的生产、检测车间的布臵等方面也需进行更合理、更符合实际的规划及调整,以符合公司的

发展需求;同时,由于显示屏及路灯等照明产品为非标产品,其关键设备为非标产品,设备需要定制建造,制造周期较长;进

而导致设备投资的进度有所延误。为保证工程项目建成后顺利投产,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公司结合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

决定将项目延期;由于近年受国际市场环境恶化、国内宏观经济低迷的影响,LED行业发展未如预期。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

态度,公司放缓了投资进度,拟延长项目建设完成期;公司此次募投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公司现有产能造成影响,若受市场需求

影响,公司将充分利用多年来积累的管理经验,通过科学合理地调节生产班次,从而保证公司当前阶段的销售需求,同时公司

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以满足后续的生产经营需要,因此该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为保证项目有更好的

实施效果,公司决定调整上述项目的实施进度,将项目完成时间推迟至2013年10月31日。目前上述项目均已建设完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2011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

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次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1,7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金计划,并自公告之日起开始实施。2011年9月2日,公司已提前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

金(即超募资金)1,7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不适用

①公司通过自购设备增加产能及生产效率提升、采购优质且具有价格优势的国内设备等方式,减少了募投项目的设备采购量,

“高亮度L E D 封装器件扩建项目”和“高端LED显示屏及LED照明节能产品扩建项目”共计节约设备投资5,785万元。为实现公司

的经营发展目标,在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充分发挥优势,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股东

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经2012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节余的5,785万元募集资

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12个月内可为公司减少利息负担约347万元,有利于公司解决流动资金

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由于公司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募集资金专户中尚余部分

利息收入,及部分尚未支付给设备或劳务提供商的质保金或尾款,考虑到募投项目现已完工,待支付的质保金或尾款支付时间

跨度较长、募投资金支付的工程保证金退回的时间不定,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经2013年8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两募投项目之募集资金专户的结余资金及可退回的工程保证金合计1,458.5万元及其利息永久性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上述两募集资金专户之结余金额1,156.8万元及其利息直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工程保证金301.7万元

在退回公司时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在完成补充流动资金之后,上述需要支付的设备或劳务提供商的质保金或尾款,将从公

司的自有资金中支付。②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生产研发基地建设和高端LED系列产品产业化项目”已建设完工,达到预期

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LED行业发展迅速,设备供应格局亦有所调整。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国内供应商的设备配置已

能满足当前市场所需,设备价格不断下行。公司充分结合现有的设备配置与自身在行业内的技术优势和经营经验,对募投项目

的生产、测试等环节进行了优化,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通过采购优质且具有价格优势的国内设备,降低了设备采购支出

。经201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4,753.1万元、待支付的设备或劳务提供

商的质保金或尾款134.5万元以及IPO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688.5万元等共计5,576.10万元及其至专户注销时产生的

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完成补充流动资金之后,待支付的设备或劳务提供商的质保金或尾款,将从公司的自有资金中支付

①2 0 1 2 年1 2 月2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公司将节余的5,785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②2013年8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补充安排的议案》公司拟将两募投项目之募集资金专户的结余资金(含利息)及可退回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的工程保证金合计1,458.5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③经201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将结余募集资金4,753.1万元、待支付的设备或劳务提供商的质保金或尾款134.5万元以及IPO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

6 8 8 .5 万元等共计5,576.10万元及其至专户注销时产生的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附表2: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配套融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总额 15,999.4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999.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999.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

是否已变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承诺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入金额与承诺投 投入进度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更项目(含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投资总额 总额 投入金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入金额的差额 (%)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部分变更) 态日期 大变化

(3)=(2)-(1) (4)=(2)/(1)

购买资产支付交易现金对价 否 6,900.00 6,900.00 6,900.00 6,900.00 6,900.00 0.00 100.00 2015/12/12 是 否

购买资产支付交易税费及中

否 1,329.28 1,329.28 1,329.28 1,329.28 1,329.28 0.00 100.00 2015/12/12 否

介机构费用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否 7,770.20 7,770.20 7,770.20 7,769.72 7,769.72 -0.48 99.99 2015/12/16 否

合计 — 15,999.48 15,999.48 15,999.48 15,999.00 15,999.00 -0.48 — — 0.00 — —

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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