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华控股: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华晨集团签订框架协议的补充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2-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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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 2016—10 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华晨集团签订框架协议

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发布了《关于

控股子公司与华晨集团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框架协议的公告》。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协议就双方合作方式、合作领域达成初步意向,具体

项目由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华晨集团”)所属企业与公司控股子公司申华东

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申华东投”)另行签订合作协议,发电项目的实施将以未来

实际签署的合作协议与项目合同为准,因此本次协议的履行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根据

实际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本次协议约定的合作项目为协议双方共同开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华东投作为

项目承接方,将具体负责发电项目的立项、备案、建设、运行及维护等工作。申华东投是专

业从事新能源业务研发、投资和运营的企业,专注于地面光伏发电、分布式光伏、设施农业

光伏和风能发电业务,拥有太阳能发电领域的技术人才和管理团队,在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

及运营上有着丰富的经验。鉴于申华东投尚未与华晨集团下属企业签订具体项目合作协议,

同时开发目标场地尚未完成全面的可行性调研,故项目在实际履行中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3、鉴于申华东投尚未与华晨集团下属企业签订具体项目合作协议,项目收益分配方式

尚未确定,故公司的收益情况存在不确定性风险,目前也无法确定是否对公司 2016 年度业

绩产生影响。

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及时进行公告,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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